皮都伊尚(暂定名)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皮都伊尚(暂定名)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改革局以 330481-04-01-138535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皮都伊尚(暂定名)项目投资估算 35000 万元,工程概算 35000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31000 万元。本次招标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 6487平方米。包括内容工程范围内的景观及室外附属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土方回填、苗木栽植、景墙、花坛、坐凳、水景、围墙铁艺格栅、入口大门、地下室出入口雨棚等);安装工程(景观照明灯具采购安装、配管配线敷设、给水浇灌等)。
2.2 建设地点:海洲街道**西**侧、广顺路西侧。
2.3 投资概算:约351万元。
2.4 计划工期:50日历天;二改工程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75日历天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室外附属工程包括住宅区域围墙区域内绿化、园林景观,小品,灌溉系统,亮化系统,汽车坡道玻璃雨棚,围墙栏杆或铁艺构件,住宅区域围墙区域内所有景观门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9月15日(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 个及以 上(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为 250 万元及以上的室外附属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竣工验 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若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在施工总承包项目 中,则另须提供****工程部分规模、造价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 ****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 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6日10:00止,登陆“****中心(**市公共**交易网[**])”,通过“**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市公共**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http://jxszwsjb.****.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西路 201 号皮革城大厦 17 楼 地 址:****园区丰收大道7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沈先生、李先生 联 系 人:褚先生、陈女士
电 话: 0573-****1555/****0781 电 话:0573-****9191
传 真: / 传 真: /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