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各企业:
按照我市相关人才补助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5****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二)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到我市各类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滨企业)和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驻滨高校、市属高校新引进的在**市缴纳社保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大学综合排名前300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其中,属于“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的补助标准提高50%,“双一流”建设学科认定按照2023年的《****大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范围为准。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须为**市外引进人员。
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一)生活补助系统中续领人员(截止当期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审核并推送至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二)新申领人员按照生活补助系统原流程注册、提报至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当期大学生生活补助将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在线提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17:30。
逾期未提交补助申报资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领机会。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通知辖内的企业,各企业负责通知到本企业每一****大学生,并及时做好补助申报资料的汇总、上报。
(二)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助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追缴所发资金。
联系电话:054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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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