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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5MA3NNT2518 | 建设单位法人:钟庆国 |
| 吕向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创业园二路以西、荆山街以北 |
| 年产5000吨**岩纤维及复合材料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8-全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61-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县 ****创业园二路以西、荆山街以北 |
| 经度:118.86392 纬度: 36.5778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8 |
| 乐环审表字〔2023〕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5MA3NNT****001U |
| 2023-08-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5MA3NNT25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03MA3MW7H39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7G8QDW3U | 竣工时间:2025-04-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27218-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05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万,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5000吨**岩复合材料、5000吨**岩纤维(无捻粗砂)。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项目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45平方米,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万,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2000吨**岩纤维(无捻粗砂)。 |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投料 **岩原石石块经过给料机、振动给料机进行投料。投料设备配备集气罩对粉尘 进行收集。 (2)破碎、筛分 **岩原石石块先后进入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立式冲击破进行破碎,每台破碎机后分别配备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后粒径合格品等待进入下个阶段,不合格品经传送带输送到下一级破碎。三级破碎后仍不合格**岩原石石块直接作为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破碎过程在密闭破碎机内进行,破碎机进口、出口以及振动筛分别配备集气罩对破碎、筛分废气进行收集。 (4)除铁 除土 破碎后的**岩粉料利用除铁器及除土筛分别进行除铁、除土,去除粉料中的铁和土,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进入料仓,除土筛设有集气罩收集除土废气。 (5)熔制、拉丝 本项目采用池窑拉丝生产工艺,其工艺是将合格**岩粉料,经料仓称量配比混合均化后,再用提升设备输送至窑头料仓,用螺旋投料机将**岩粉料投入单元窑中,熔化成**岩溶液。熔窑采用优质耐火材料砌筑,熔化部和通路均采用天然气纯氧(由制氧机将空气压缩、冷却、净化、分离得到氧气)燃烧加热。池窑产生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设备处理后排放。**岩溶液经丝饼纱拉丝机、直接纱拉丝机进行拉丝。拉丝机头需定期进行清洗,清洗过程有废水产生,废水中主要为**岩料。拉丝机头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浸润剂配制工序,不外排。 (6)浸润剂涂覆 为了减轻纤维与集束器和排线器等的接触摩擦,并保护纤维的原形以及赋予纤维某些特殊性能,在拉制成型过程中纤维丝需穿过浸润剂,确保纤维外表面涂覆上浸润剂。**岩纤维在拉制成型后经过集束器将纤维集束成原丝,再经过排线器将原丝卷绕在拉丝机的机尾上,从机尾上卸下的半成品称谓原丝丝饼。可通过生产工序将其制作各类玻纤制品。 (7)烘干 浸润剂80%以上成分都是水。拉丝后的产品所含的水分大约是其总重量的7%-10%,这些水分对后道加工工序和制品有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除掉。对增强型**岩原丝含水量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一般含水率在0.1%左右,有的达0.07%以下。用自然干燥难以实现上述要求,这就必须采用专用的烘干设备给予人工干燥。烘干目的主要有两个:去除原丝丝饼内的水分,使其含水率达到规定的指标;浸润剂中的粘结剂经过加热熔融后,转为聚合、交联、成膜,使原丝性能得到改善。 本项目采用间歇式烘干炉进行烘干,烘干过程用电作为热能,烘干温度在120-135℃范围内。本项目外购各浸润剂成品,由浸润剂配制系统控制,在配制罐中按照比例配制成生产所用浸润剂。浸润剂各组分为液态,配制过程热水箱(电加热)对浸润剂成品升温,采用热水间接加热的方式使浸润剂中各组分与水充分混合。 (8)络纱、短切 **岩纤维按照不同要求进行处理,部分产品利用络纱机进行络纱,部分产品利用原丝短切机组进行短切。切割过程产生的废丝回收利用,重新进行拉丝。 (9)产品检测 **岩纤维产品(无捻粗纱)利用产品检测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产品入库外售或者用来生产**岩纤维复合材料。不合格产品作为废丝回收利用,重新进行拉丝。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 **岩原石石块经过给料机、振动给料机进行投料。投料设备配备集气罩对粉尘 进行收集。 (2)破碎、筛分 **岩原石石块先后进入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立式冲击破进行破碎,每台破碎机后分别配备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后粒径合格品等待进入下个阶段,不合格品经传送带输送到下一级破碎。三级破碎后仍不合格**岩原石石块直接作为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破碎过程在密闭破碎机内进行,破碎机进口、出口以及振动筛分别配备集气罩对破碎、筛分废气进行收集。 (4)除铁 除土 破碎后的**岩粉料利用除铁器及除土筛分别进行除铁、除土,去除粉料中的铁和土,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进入料仓,除土筛设有集气罩收集除土废气。 (5)熔制、拉丝 本项目采用池窑拉丝生产工艺,其工艺是将合格**岩粉料,经料仓称量配比混合均化后,再用提升设备输送至窑头料仓,用螺旋投料机将**岩粉料投入单元窑中,熔化成**岩溶液。熔窑采用优质耐火材料砌筑,熔化部和通路均采用天然气纯氧(由制氧机将空气压缩、冷却、净化、分离得到氧气)燃烧加热。池窑产生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设备处理后排放。**岩溶液经丝饼纱拉丝机、直接纱拉丝机进行拉丝。拉丝机头需定期进行清洗,清洗过程有废水产生,废水中主要为**岩料。拉丝机头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浸润剂配制工序,不外排。 (6)浸润剂涂覆 为了减轻纤维与集束器和排线器等的接触摩擦,并保护纤维的原形以及赋予纤维某些特殊性能,在拉制成型过程中纤维丝需穿过浸润剂,确保纤维外表面涂覆上浸润剂。**岩纤维在拉制成型后经过集束器将纤维集束成原丝,再经过排线器将原丝卷绕在拉丝机的机尾上,从机尾上卸下的半成品称谓原丝丝饼。可通过生产工序将其制作各类玻纤制品。 (7)烘干 浸润剂80%以上成分都是水。拉丝后的产品所含的水分大约是其总重量的7%-10%,这些水分对后道加工工序和制品有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除掉。对增强型**岩原丝含水量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一般含水率在0.1%左右,有的达0.07%以下。用自然干燥难以实现上述要求,这就必须采用专用的烘干设备给予人工干燥。烘干目的主要有两个:去除原丝丝饼内的水分,使其含水率达到规定的指标;浸润剂中的粘结剂经过加热熔融后,转为聚合、交联、成膜,使原丝性能得到改善。 本项目采用间歇式烘干炉进行烘干,烘干过程用电作为热能,烘干温度在120-135℃范围内。本项目外购各浸润剂成品,由浸润剂配制系统控制,在配制罐中按照比例配制成生产所用浸润剂。浸润剂各组分为液态,配制过程热水箱(电加热)对浸润剂成品升温,采用热水间接加热的方式使浸润剂中各组分与水充分混合。 (8)络纱、短切 **岩纤维按照不同要求进行处理,部分产品利用络纱机进行络纱,部分产品利用原丝短切机组进行短切。切割过程产生的废丝回收利用,重新进行拉丝。 (9)产品检测 **岩纤维产品(无捻粗纱)利用产品检测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产品入库外售或者用来生产**岩纤维复合材料。不合格产品作为废丝回收利用,重新进行拉丝。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拉丝机头清洗废水、脱硫废水经处理后与软化水制备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围农作物追肥,不得外排。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项目**岩粉料制备单元除土、投料、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1#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确保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玻璃工业所有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池窑中熔制、拉丝废气经“SCR脱硝+2#袋式除尘+双碱法喷淋塔”处理后与SCR脱硝设备氨逃逸废气一同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浸润剂配制、涂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树脂配制、拉挤、烘干成型废气经“集气罩+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氨排放确保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玻璃工业所有玻璃熔窑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 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确保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排放确保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VOCs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 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炉窑旁无组织颗粒物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项目废****设备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废土、废原石、废石块、废石渣、含铁废渣、脱硫石膏、除尘器收尘、边角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项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拉丝机头清洗废水、脱硫废水经处理后与软化水制备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围农作物追肥,不外排。2、废气:项目鄂破、圆锥破及其筛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立式破碎及其筛分工序、除土除铁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2#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窑中熔制、拉丝废气经收集后,经SCR脱硝设备+3#袋式除尘+双碱法喷淋塔处理后与SCR脱硝氨逃逸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浸润剂配制、涂覆烘干废气经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集气罩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密闭,增强废气收集效率,增强绿化,车间及厂区洒水等降低排放量。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4、固废:项目废包装材料、废原石、废石块、废石渣、含铁废渣、脱硫石膏、废土、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沉渣、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枋博(潍****公司综合利用。 项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坊****公司收集、转运。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优化废气处理方式,优化排气筒编号,软水处理由反渗透膜变更为离子交换树脂,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2、项目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生产过程采用天然气加热,不得新上燃煤(燃油)锅炉。3、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CLZL(2023)090号)中控制指标要求。4、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害。5、项目须按照相关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6、建设单位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1、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2、项目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生产过程采用天然气加热,新上燃煤(燃油)锅炉。3、本项目排放总量分别为颗粒物0.545t/a、二氧化硫0.0320t/a、氮氧化物0.252t/a、VOCs0.095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4、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提交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370725-2025-133-L,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降低事故风险。5、建设单位须已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6、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0725MA3NNT****001U。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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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SCR脱硝设备、双碱法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玻璃工业所有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排放限值要求。 | 项目鄂破、圆锥破及其筛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立式破碎及其筛分工序、除土除铁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2#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窑中熔制、拉丝废气经收集后,经SCR脱硝设备+3#袋式除尘+双碱法喷淋塔处理后与SCR脱硝氨逃逸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浸润剂配制、涂覆烘干废气经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集气罩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密闭,增强废气收集效率,增强绿化,车间及厂区洒水等降低排放量。 | 经监测,鄂破、圆锥破及其筛分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立式破碎及其筛分工序、除土除铁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熔制拉丝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8.1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为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3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烟气黑度小于1级。浸润剂配置、涂覆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中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8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最大排放速率1.3×10-2kg/h,小于其标准限值3kg/h。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点最大浓度为1.2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氨厂界监控点最大浓度为0.1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颗粒物炉窑旁最大浓度为0.27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5.0mg/m3;非甲烷总烃厂内1h最大浓度1.8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mg/m3;非甲烷总烃厂内任一次最大浓度1.8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经监测,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2~56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6~48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 |
| 1 | 项目废****设备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废土、废原石、废石块、废石渣、含铁废渣、脱硫石膏、除尘器收尘、边角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项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 项目废包装材料、废原石、废石块、废石渣、含铁废渣、脱硫石膏、废土、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沉渣、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枋博(潍****公司综合利用。 项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坊****公司收集、转运。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害。 | 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提交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370725-2025-133-L,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降低事故风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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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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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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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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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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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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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