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烯装置增设炔烃加氢单元项目

审批
浙江-嘉兴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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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45246P韩建红
冯旦**省**市港区
****开发区平海路西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丁二烯装置增设炔烃加氢单元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省**市港区 **省**港区三期围堤三江化工EO/EG厂区内
经度:121.04359 纬度: 30.58434****环境局
2024-07-31
嘉环(港)建〔2024〕14号913********945246P001P
2024-09-112078.84
40.2****
913********945246P******公司
951********600000894******公司
951********6000008942024-09-18
2024-09-182025-09-17
2025-08-062025-09-02
http://u213824.****.cn/NewsDetail/****906.html?view=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现有8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基础上增设炔烃加氢单元,新增1.2万吨/年高烯烃碳四产能在现有8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基础上增设炔烃加氢单元,新增1.2万吨/年高烯烃碳四产能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自丁二烯装置来的含炔碳四、抽余碳四进入本装置,通过原料碳四泵提升、原料过滤器过滤、原料聚结器处理后进入加氢保护器,正常工况原料过滤及聚结过程无污染物产生,去硫、氯、氮、金属离子等影响催化剂活性的杂质后经过加氢预热器加热,与来自管网的氢气在第一加氢混合器混合后进入到第一加氢反应器反应,第一加氢反应器操作温度为40~90℃,操作压力为1.3MPa。第一加氢反应器的加氢碳四进入到循环碳四罐缓冲,加压之后一部分经循环碳四冷却器冷却后循环至第一加氢反应器入口,一部分经二反入口冷却器冷却后在第二加氢混合器与氢气混合后进入到第二加氢反应器反应,第二加氢反应器操作温度为40~90℃,操作压力为1.5MPa。第二加氢反应器的加氢碳四经二反出口冷却器冷却后进入产品缓冲罐缓冲,加压之后经碳四碳五罐区送下游MTBE装置。 循环碳四罐不凝气(G1-1)和产品缓冲罐不凝气(G1-2)经深冷器冷凝后返回丁二烯抽提装置脱轻塔,与脱轻塔不凝气一起返回轻烃利用装置裂解气压缩机缓冲罐,与裂解气混合后送往下游分离单元,经各精馏塔分离,最终通过脱丁烷塔顶,返回至碳四进料罐,作为丁二烯抽提装置的原料。本项目不凝气气量38.33m3/h,远小于轻烃利用装置裂解气压缩机入口气量,可忽略不计。 加氢保护器定期产生废加氢保护剂(S1-1),第一加氢反应器定期产生第一加氢废催化剂(S1-2)和废瓷球(S1-3),第二加氢反应器定期产生第二加氢废催化剂(S1-4)和废瓷球(S1-5)。自丁二烯装置来的含炔碳四、抽余碳四进入本装置,通过原料碳四泵提升、原料过滤器过滤、原料聚结器处理后进入加氢保护器,正常工况原料过滤及聚结过程无污染物产生,去硫、氯、氮、金属离子等影响催化剂活性的杂质后经过加氢预热器加热,与来自管网的氢气在第一加氢混合器混合后进入到第一加氢反应器反应,第一加氢反应器操作温度为40~90℃,操作压力为1.3MPa。第一加氢反应器的加氢碳四进入到循环碳四罐缓冲,加压之后一部分经循环碳四冷却器冷却后循环至第一加氢反应器入口,一部分经二反入口冷却器冷却后在第二加氢混合器与氢气混合后进入到第二加氢反应器反应,第二加氢反应器操作温度为40~90℃,操作压力为1.5MPa。第二加氢反应器的加氢碳四经二反出口冷却器冷却后进入产品缓冲罐缓冲,加压之后经碳四碳五罐区送下游MTBE装置。 循环碳四罐不凝气(G1-1)和产品缓冲罐不凝气(G1-2)经深冷器冷凝后返回丁二烯抽提装置脱轻塔,与脱轻塔不凝气一起返回轻烃利用装置裂解气压缩机缓冲罐,与裂解气混合后送往下游分离单元,经各精馏塔分离,最终通过脱丁烷塔顶,返回至碳四进料罐,作为丁二烯抽提装置的原料。本项目不凝气气量38.33m3/h,远小于轻烃利用装置裂解气压缩机入口气量,可忽略不计。 加氢保护器定期产生废加氢保护剂(S1-1),第一加氢反应器定期产生第一加氢废催化剂(S1-2)和废瓷球(S1-3),第二加氢反应器定期产生第二加氢废催化剂(S1-4)和废瓷球(S1-5)。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废气:装置工艺不凝气返回上游装置回收利用,不外排。工艺中采用的阀门、设备等均采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装置含烃物料的采样均采用密闭采样器;建立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进行维修或更换,对项目运行全周期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噪声:本项目平面布置在满足工艺流程与生产运输要求的前提下,为减少噪声污染,结合功能分区与工艺分区,将行政办公区与生产区分开布置。在生产区,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防止产生声音叠加现象。在设备选型中应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级。设备需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拟委托**市固体****公司等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固废贮存、转移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本项目危废暂存于EO/EG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场地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遵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转移过程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转移联单,固废接收单位应持有固废处置的资质,确保该固废的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产生。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企业已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依托厂区东侧现有的10440方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进****处理站。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循环碳四罐不凝气和产品缓冲罐不凝气,经深冷器冷凝后返回丁二烯抽提装置脱轻塔,与脱轻塔不凝气一起返回轻烃利用装置裂解气压缩机缓冲罐,不外排。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无组织排放,已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进行维修或更换。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主生产装置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选购先进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同时安装减振垫、隔声罩,并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安排巡检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定期更换的废加氢保护剂、废催化剂、废瓷球,待产生后均委托******公司处置,已签订危废委托处置意向协议,详见附件9。 厂区已**危废仓库,面积约82.5m2,地面已做好防渗漏措施,四周设置导流沟。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粘贴危废标签。危废库外张贴危废库标识、标牌、周知卡、分区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并由专人管理,目前危废仓库能做到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你公司应及时开展包含废水、废气、危废贮存库等环保治理设施作为风险源的安全风险辨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结合现有生产,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突发环境事****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已编制《****年产100万吨EO/EG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12日****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461-2024-021-H),并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包含: (1)已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小组管理人员责任人员和成员。 (2)在厂区东侧建设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分别为25056方和10440方。 (3)罐区建有围堰,设置有应急阀门,雨水经阀门切换进入厂区雨水系统,事故废水通过阀门暂存在围堰内最终妥善处理。 (4)在厂区疏散集合点、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污水截止处设置明显标志,便于相关人员寻找。 (5)厂区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包含灭火器、消防设施、防护口罩、堵漏设施等。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872.3 0 0 0 0
0 0 58.89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34.436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17.704 0 0 0 0 /
0 0 398.249 0 0 0 0 /
0 0 139.65 0 0 0 0 /
0 0.608 167.4556 0 0 0.608 0.60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等标准相关限值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企业现有项目废水纳管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等标准相关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总磷、总氮日均值及pH值均符合**港****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及纳管协议相关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选购先进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同时安装减振垫、隔声罩,并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安排巡检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危险废物拟委托**市固体****公司等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固废贮存、转移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本项目危废暂存于EO/EG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场地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遵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转移过程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转移联单,固废接收单位应持有固废处置的资质,确保该固废的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产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定期更换的废加氢保护剂、废催化剂、废瓷球,待产生后均委托******公司处置,已签订危废委托处置意向协议,详见附件9。 厂区已**危废仓库,面积约82.5m2,地面已做好防渗漏措施,四周设置导流沟。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粘贴危废标签。危废库外张贴危废库标识、标牌、周知卡、分区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并由专人管理,目前危废仓库能做到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依托现有25056m3的事故应急池,应急预案根据本项目情况及时更新。 依托现有25056m3的事故应急池,已编制《****年产100万吨EO/EG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12日****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461-2024-021-H)。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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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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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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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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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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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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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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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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