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5-178754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05日 |
| 标 题:****审批局关于**县35千伏文利站增容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5〕5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
****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核准**县35千伏文利站增容改造工程的请示》(灵工信报〔2025〕6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为满足**县文利片区负荷增长的需求,解决文利站主变重载问题,提高文利片区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建设**县35千伏文利站增容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二、项目地点:35****电站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主要更换2×10MVA主变及增加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总投资1626万元,动态总投资16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主筹措解决。
五、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设,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等相关要求,优化工程设计,科学安排施工,工程建成须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并网投入运营,以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六、****电站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增容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与运营中要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选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需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八、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工程建设及运营的设备采购、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项目核准支撑性****电站《不动产权证书》(桂〔2024〕**县不动产权第****410号)、**供电局规划发展部《关于35千伏文利站增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钦供电规划函〔2025〕26号)、《**县35千伏文利站增容改造工程专家评审报告》。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项目自核准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核准文件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审批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