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司债承销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2026年公司债承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于2025年9月5日10时整,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2026年公司债承销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名称 | **** |
| 债券承销费率 | 0.26%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债券承销费率 | 0.21%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债券承销费率 | 0.23% |
公示期:自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8日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日期: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