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5-17876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05日 |
| 标 题:********基地桥梁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5〕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
****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浦****基地桥梁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进行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现依据**合****公司****基地桥梁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基地桥梁建设项目****示范区****园区内道路的配套桥梁工程,****示范区的基础设施、推动基地的建设、提高周边村民出行的便利、吸引投资促进**县三合镇的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建设涉河情况
****基地桥梁位于****村委会****村委会交界处****示范区内,荔枝山村桥上游430m处,跨越武利江。其中1、2号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涉河工程建设方案
****基地桥梁全长67.08m,桥宽8m。上部结构采用3×2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台为柱式台、桩基础,桥墩直径1.1m,墩、台桩径1.3m。
四、工程设计洪水标准
****基地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五、工程建设对河道的影响
****基地桥梁建成后,发生5~50年一遇洪水时,阻水比为6.22%~6.72%,水位最大雍高值为0.12m,流速最大变化值为0.41m/s,对河道行洪安全影响较小。发生50年一遇洪水时,桥墩处的最大总冲刷深度为2.95m,桥墩基底安全标高为44.40m,桥台处的最大总冲刷深度为2.02m,桥台基底安全标高为50.65m,桥梁设计方案中桥墩基底设计标高为22.20m~38.80m,桥台基底设计标高为38.266m~38.533m,满足桥梁墩台基底埋深的要求。发生50年一遇洪水时,岸坡最大冲刷深度为0.98m,工程设计需对桥址上下游、左右岸进行岸坡防护。
六、监督管理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建设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编制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度汛方案及防洪抢险****水利局****指挥部门。
(二)项目单位须编制详细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必要的管理、防护和保障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并将施****水利局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及设施,不得弃置、堆放或加工物料,保证防汛抢险通道畅通。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废料,不得污染水体。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清理修整河道,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单位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基地桥梁采用筑岛围堰方式施工,施工期阻水较大,应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工期,河道内桥梁水下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减少对河道行洪造成的影响。
(六)建设单位应对桥梁桥墩以及桥梁所在位置左右岸、上下游河道岸坡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验收。
(七)工程竣工验收****水利局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工程投入使用后应服从水行****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
(八)本批复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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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