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 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
《****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 ]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查干诺尔莹详萤石矿三采区采选尾(充填)一体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查干淖尔镇**宝拉格嘎查。
3、建设规模及内容:年采选萤石原矿30万吨。主要建设采掘工程、采选工业场地(选矿厂、充填站、进风井工业场地)、废石场、全矿办公生活区、爆破器材库、尾矿库、回风井工业场地、改建道路、厂区道路等。
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1732.26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5519.678万元,****银行贷款36212.58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情况
1、项目备案的合法合规性;
2、征地手续的合理合法性;
3、施工期、运营期噪声、粉尘、污染物排放、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工程设计与方案的可行性;
5、施工管理;
6、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四、征询事项
为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能够如实了解各方面情况,征询程序如下:
1、征询范围:征询本项目涉及的户主及周边区域的公众。
2、征询内容:该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公众有何诉求、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3、征求方式:
公示期间,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而产生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进行反馈。
4、公示周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日历日。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于海刚
通讯地址:****查干淖尔镇**宝拉格嘎查
电话(传真):150****1888
E-mail:****@qq.com
2、第三方评估单位:中创弘德******公司****公司
联系人:张宇仙
通讯地址:****市**路凯辰佳苑商业楼
电话(传真):151****0186
E-mai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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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