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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部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馈的通知》(****)《****农业农村厅 ******厅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3号)《****农业农村厅 ******厅关于印发**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县级每半年公开一次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我县312家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向****和******局反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 何毅0571-****1553
******局 徐淑 0571-****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