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榆社200MW(一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对辛安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晋中-榆社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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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200MW(****)风力发电项目对辛安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09-05 00:00

三峡能源**200MW(****)风力发电项目

对辛安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峡新能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三峡能源**200MW(****)风力发电项目对辛安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三峡能源〔2025〕0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三峡能源**200MW(****)风力发电项目对辛安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三峡能源**200MW(****)风力发电项目对辛安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三峡新能源****公司三峡能源**200MW(****)风力发电项目位于**县箕城镇、郝**、北寨乡,占地面积64.97hm2。******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审批投核字〔2024〕8号),拟**20台风电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总装机容量100MW。

二、该项目位于辛安泉域范围内,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离泉域重点保护区文王山地垒渗漏段46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区基本无稳定的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大于600m,岩溶地层顶板最小埋深大于200m,其上覆分布有多层隔水层。该项目基础开挖最大深度4.9m,基础开挖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保护和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应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应做到挖填平衡,其余建筑垃圾应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废应由危废暂存库暂存,做好运输管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废污水池、垃圾堆存区、集油池、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的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三峡能源**200MW(****)风力发电项目对辛安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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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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