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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2025]2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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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 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松阴溪北岸,体育场路西侧,****水厂南侧 |
53242.27 |
≤40 |
1.0<容积率≤1.1 |
≥3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27680 |
10 |
5536 |
|
| **县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SY-04-02-19号地块 |
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松阴溪北岸,体育场路西侧,江滨西**侧 |
44437.80 |
≤40 |
1.0<容积率≤1.1 |
≥3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23100 |
10 |
4620 |
注: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申请人在**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且未处置到位的;(2)存在闲置土地,且未处置到位的。
竞得后,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核的,我局可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6日9时至2025年9月25日17时,******厅门户网站进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照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17****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com/);
拍卖时间:**县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SY-04-02-18号地块 2025年9月26日10时至最高价产生;
**县西屏街道吴家山区块SY-04-02-19号地块 2025年9月26日11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在填报报名信息时,必须填写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编号并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竞得人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二)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服务中心二楼自然**和规划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五)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申请人应于报名前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六)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七)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竞得人应按成交价款的3%****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缴纳契税。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电 话:0578-****671
联系人:周女士、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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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