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处理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现将****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处理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处理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2)建设地点:**市石柱土家族自****工业园区南宾组团C区;
(3)建设单位:****;
(4)建设性质:**;
(5)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9555.84m2,总建筑面积约4968.85m2,主要建设1栋综合车间(-1F/3F)、1栋锅炉房(-1F/1F)、1栋综合楼(2F)、1栋门卫房(1F****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拟建设1条65t/d餐厨垃圾预处理线和1条40t/d的厨余垃圾预处理线,并配套1条45t/d的**虻自动化多层养殖生产线。项目以处理餐厨垃圾为主,适量处理厨余垃圾,采用“预处理+**虻自动化多层养殖”工艺。设计餐厨垃圾日最大处理规模为65t/d;厨余垃圾实际处理量根据当日餐厨垃圾处理线及**虻养殖线的富余能力动态调整。服务范围为石柱县城、黄水镇、冷水镇、西沱镇城镇(不含农村)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市**县南宾镇鲤塘坝楼房湾综合写字楼一楼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3-****561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精创****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3-****3216
Email:****@qq.com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以上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s://pan.**.com/s/1SLybTzRgFXUZzZ-4oIRW0Apwd=cmcs 提取码: cmcs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