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市治理集成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城市治理集成项目(项目编号:********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包一:
标包一评标情况:2025年9月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标包一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1.第一中标候选人
①****;
②投标报价:投标产品总价为****300.88(不含税,元),增值税税率:13%,投标产品总价为****259.99(含税,元);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工期(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1;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2.第二中标候选人
①******公司;
②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投标产品总价为****078(不含税,元),增值税税率:13%,投标产品总价为****268.14(含税,元);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工期(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2;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3.第三中标候选人
①****公司;
②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投标产品总价为****336(不含税,元),增值税税率:13%,投标产品总价为****559.68(含税,元);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工期(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3;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标包二:
标包二评标情况:2025年9月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标包二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1.第一中标候选人
①**市浦东****公司;
②投标报价:设备采购不含税投标报价为364830元,设备采购增值税税率:13%,设备采购含税投标报价为412257.90元,集成服务不含税投标报价为****870元,集成服务增值税税率:6%,集成服务含税投标报价为****982.20元,合计不含税投标报价为****700元,合计含税投标报价为****240.1元;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工期(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1;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2.第二中标候选人
①******公司;
②投标报价:设备采购不含税投标报价为371533.00元,设备采购增值税税率:13%,设备采购含税投标报价为419832.29元,集成服务不含税投标报价为****772元,集成服务增值税税率:6%,集成服务含税投标报价为****718.32元,合计不含税投标报价为****305.00元,合计含税投标报价为****550.61元;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工期(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2;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3.第三中标候选人
①******公司;
②投标报价:设备采购不含税投标报价为368020.00元,设备采购增值税税率:13%,设备采购含税投标报价为415862. 60元,集成服务不含税投标报价为****080.00元,集成服务增值税税率:6%,集成服务含税投标报价为****724.80 元,合计不含税投标报价为****100.00元,合计含税投标报价为****587.40元;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工期(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3;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二)否决投标情况:
标包一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标包二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8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莫乔,137****537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陆女士,021-****1030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