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阿木尔北街至**新区再生水长输管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5/9/5 16:59:13
金桥阿木尔北街至**新区再生水长输管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金桥阿木尔北街至**新区再生水长输管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对金桥阿木尔北街至**新区再生水长输管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金桥阿木尔北街至**新区再生水长输管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2.2 建设规模:自金桥阿木尔北街与金盛路**,沿金盛路向南敷设至**新区云谷横10路与盛数路**,沿途穿越绕城高速、京包线铁路、金盛路辅路3处、高架2处、乾顺渠、什拉乌素河等,路由长度约19.2km,双管敷设,管道总长约38.4km。拟在距起点5km路由处设置一座中途加压泵房,在距离终点3.8km路由处****泵站。
2.3 服务期限:15日历天内出具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需求。
2.5 划分标段情况: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38.0847万元。
3.1 在中华人民**国范围内注册,为独立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情形。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企业注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
3.4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诉讼案件信息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将下列资料彩色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提供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需对公汇入,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及获取资料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
税号:9115 0102 MA0Q H36L 15
单位地址:**自治区**市******控制中心
电话:047****2084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大学东街支行
银行账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6日9:30,****交易中心****公司二楼开标室(****市**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地 址:**自治区**市**区**南路45号
联 系 人:孙建刚
联系电话:0471-****615
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工业园****控制中心10层
联 系 人:冯玉玺
联系电话:0471-****147
邮 箱:****@qq.com
监督单位:呼和****集团****纪委)
地址:**自治区**市**区**东街10号
联系电话:0471-****923
八、场所服务费
8.1 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交易中心****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8.2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中心****公司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191****1131
行 号:304****01951
8.3交易场所:****中心****公司
地 址:****市**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645
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