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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05
| 项目名称 | **县芹紫线(C419)芹溪村至大岗山场道路建设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李墩镇芹溪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256.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叶罗锋 |
| 联系人 | 叶罗锋 | 联系电话 | 138****7820 |
| 项目投资(万元) | 498.64 | 环保投资(万元) | 1.2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29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拟对**县李墩镇芹溪村北侧山场建设全长约 2.8 公里,红线宽度5.5-7.9米,路基宽度约4.5-5.5米的大岗山场进山道路进行提升改造。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严禁在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特别是村庄敏感点附近);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以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相关标准;道路在临近村道路段施工时,应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和工期安排,应难以避免在生产人流量大时施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
| 承诺: 叶罗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叶罗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