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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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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专用****基地建设项目(园二**侧、G228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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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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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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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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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9b47c6404b2011eeb0e0fa163e057a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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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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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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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开发区**新区冶山路308、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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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江东产****办事处老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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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劳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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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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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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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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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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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专用****基地建设项目(园二**侧、G228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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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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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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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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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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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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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现对半导体专用****基地建设项目(园二**侧、G228东侧地块)(招标编号:A330********25082002)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修改内容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附件。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工程造价修改为 78495.6806 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78495.6806 万元,其中暂估价 222.5 万元、暂列金额为2000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2.83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万元。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特别说明(3)暂估价修改为: 暂估价: ①内容:安装工程防火封堵,安装工程抗震支架,安装工程箱变基础,场外工程460T雨水蓄水池 ; ②金额:安装工程防火封堵12万元(除税价),安装工程抗震支架104万元(除税价),安装工程箱变基础6.5万元(除税价),场外工程460T雨水蓄水池 100万元(除税价); 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0.28% ;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 特别说明(20)其他: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取费要求修改为: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五 评审因素商务标(4)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78495.6806 万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额以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为 2222.5 万元。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五 评审因素商务标(5)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上限为66721.3285万元(含该上限本数)。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0.4 变更估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3.2取费标准(1)修改为: “(1)企业管理费及利润: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幕墙)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中值计取;安装工程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的中值计取;市政工程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的中值计取;景观工程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的中值计取。 8、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0.4 变更估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 3.2取费标准新增:(7)根据**市建管【2021】64号文件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增加费应按中值标准计取。 9、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3.上述人员中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修改为: “……3.若投标人中标,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对其中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10、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1、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图纸有所调整,现重新上传新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图纸,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版本。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与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中显示的时间节点不一致,以**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中招标公告信息显示的时间节点为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中显示的时间节点不一致,以**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中招标公告信息显示的时间节点为准。标书代写 三、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内容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附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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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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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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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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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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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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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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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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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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