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大岭乡、石卡镇、蒙公镇)-农田土壤培肥服务(项目编号:****)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大岭乡、石卡镇、蒙公镇)-农田土壤培肥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壮族自治区**市港****社区石云铺324国道边蒙****肥厂旁)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捌仟元整(¥****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大岭乡、石卡镇、蒙公镇)-农田土壤培肥服务 服务范围: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大岭乡、石卡镇、蒙公镇)-农田土壤培肥服务一项,项目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范围内进行土壤培肥工程,本项目农田土壤培肥1840.55亩,在原表土上采用有机肥培肥进行培肥耕作层土壤,结合翻耕工程实施,按一次性撤施商品有机肥(有机质≥30%,总养分含量≥4%〔N+P2O5+K2O〕,以烘干基计的要求)500kg/亩,同时施用生石灰30kg/亩,可使土壤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土壤疏松、保水保肥能力增强,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通过增施有机肥,生石灰耕地质量等级提上升,土壤肥力情况得到有效修复,因土壤退化造成的养分固定、流失,土壤重茬病害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书》。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陶钧、梁光力、蒙启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桂建标【2018】37号文件及**工程建设****超市的中选固定金额收取,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在(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人民政府****接待中心211室)
联系人:谭工
电话:077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中心体育馆1层B108
项目联系人:梁小燕、李健涛
联系方式:0775-****030
3.监督管理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75-****832
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下载成交结果附件.zip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