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收回并调整下达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总体要求,为做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区内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养殖场给予补助。****养殖场,对已自有****养殖场和种猪场)不予补贴。****养殖场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二、补贴标准及数量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20元,也可按胎次补助,每胎补助40元,原则上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标准80元。规模养殖场2025年一个年度时间无法完成下达的项目指标任务,2026年新年度内继续实施直至任务完成为止,同一头能繁母猪可继续享受补贴。**区生猪良种补贴任务目标为2万头能繁母猪。
三、补贴品种及要求
项目补贴品种为列入《国家畜禽遗传**品种名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入品种。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可以**选择。供精单位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有精液经营资质。
四、实施时间
2025年1月起算。
五、申报及确认程序
(一)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养殖场填报《**区2025****养殖场良种补贴申报表》(详见附件),****政府、街道办事****畜牧兽医站审核后,2025年9月12****畜牧兽医站处。
(二)确定任务单位。****养殖场(户)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意愿,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确定良种补****养殖场,直至项目承担任务完成为止。
联系人:肖隆华,电话:0599-****201。
附件:**区2025****养殖场良种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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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
附件
| 养猪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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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区 乡镇(街道) 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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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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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猪养殖 数量 |
种公猪 头, 母猪 头(其中能繁母猪: 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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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对以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虚报,自愿放弃3年内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养殖场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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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医站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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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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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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