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砂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浩勒图高勒镇
建设年限: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计划建设期为12 个月,即 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间安排实施。
建设单位:****
本项目**面积 2.0281 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0 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办公室、宿舍、食堂、餐厅、卫生间、监控室、修理间、固废物存储间等建筑面积 644.07 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1145.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工程费用1033.26 万元,其他费用 67.70 万元,基本预备费 44.04 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中****委员会办公室、锡****办公室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要求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城镇建设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5、媒体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6、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的合法权益;
2、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方案,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文明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减少噪音等干扰,不影响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当地建筑施工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
评估单位:内****评估中心(有限合伙)
联系人:韩忠山 联系电话:158****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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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