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5〕379号
关于万悦天地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市**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明国路以北的万悦天地规划方案变更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
二、项目名称:万悦天地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对万悦天地规划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1、该项目名称由:“高登广场”变更为“万悦天地”;
2、****广场已报建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体2-2#酒店(证号:建字第440********0480号),2-3#商业(证号:建字第440********0481号)的建设;
3、2-1#酒店、商业(证号:建字第440********0479号)调整规划方案,由原24层的2-1# 酒店、商业调整为2层的2-1#商业。
4、取消的原二期拟建建筑地面位置调整为绿地,原2-1#酒店、商业、2-2#酒店、2-3#商业地下室(证号:建字第440********0481****广场。
5、北侧2-1#商业旁车道接入一期地下室车库,取消一期地下室车库编号16-19号四个车位。
方案调整后总平面各经济技术指标如下:万悦天地规划用地面积40785.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5253.38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70016.83平方米,基底面积为14822.07平方米,容积率1.72,建筑密度36.35%,绿地率30.02%,配套停车位546个(其中地下商业配套停车位496个,地面社会停车位5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465.05平方米。
单体方案:
2-1#商业,2层,建筑面积3363.7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800.76平方米,基地面积1872.51平方米。
下沉广场,负1层,建筑面积3216.57平方米;
合计总建筑面积6580.3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800.76平方米,基地面积1872.51平方米。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万悦天地总平面及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15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政府网站(http://www.****.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市**区竹园路19号 ******局**分局”,邮编:528500。
2.电话:0757-****5875
3.电子邮件:jsh@gaoming.****.cn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同意。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