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内容,经审议,我厅拟对****(****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改扩建)准予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改扩建)设置论证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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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改扩建)设置论证报告 | ****(****处理厂)原****处理厂,位于**区石川**侧,总用地面积53036.46平方米。 | ****(****处理厂) | **格致****公司 | ****(****处理厂)原****处理厂,位于**区石川**侧,总用地面积53036.46平方米。2005年12月,****保护局以铜环字﹝2005﹞17号文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2011年3月,****保护局以铜环批复﹝2011﹞164号文同意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3年6月,****保护局以铜环字﹝2013﹞134号文对《****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17年4月,****水务局以铜耀水发﹝2017﹞60号文同****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年排入石川河污水量560万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年排放量分别为313.9吨、36.5吨、25.6吨。2019年1月,****保护局以铜环批复﹝2019﹞42号文对《****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21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2022年1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200MAB24CG3X4001V)。 ****处理厂主要收集并处理****市区(新区、**区)的生活污水及少量工业废水,也承担****处理厂超量污水。沿途城镇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前置处理后****处理厂处理;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工业园区的生活污水及少量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企业排污许可证,总处理规模为6万立方米/天,0.7万立方米/天由**泽水源再****公司取水****电厂、****公司、****公司、******公司等企业,用于冷却、洗涤、锅炉补给等工业用途,剩余5.3万立方米/天处理达标后外排石川河,合计年排放量1934.5万立方米。 根据水质监测结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要求。 本项目拟改建+****处理厂排污口1个,排放方式为连续,入河方式为管道,位于**市**区东**岔口石川**侧,地理坐标为E108.****4176°、N34.****2585°,排入水体为石川河。排水线路为:管道入河,300m长管道,管径DN1200mm,管底标高为615.3m。 入河日最大排放量5.3万立方米,合计年排放量1934.5万立方米。论证报告结合排污许可证中许可排放量限值要求,最终确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年排放量分别为580.35吨、36.09吨、5.80吨、290.18吨,特殊时段(指每年的枯水期,每年12至2月)日排放量分别为1.59吨、0.12吨、0.016吨、0.80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的A标准要求。 | 详见《****(****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改扩建)设置论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