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审批S501****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及《**壮族****委员会****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桂发改交通〔2018〕776号)》规定,并结合****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评估后出具的《S501****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及专家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的S501****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是《**普通国省道建设规划示意图》中省道S501**-**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区域内重要交通通道,同意建设S501****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名称:S501****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地址:起点位于**县**瑶族乡上塘村西侧,途径**瑶族乡、白宝乡,**镇,在**镇新村子村附近利用已建成新东门大桥跨越灌江,终点位于**三桥桥头位置,起点桩号K14+000,终点桩号K56+350。
六、路线走向和建设规模。拟建项目路线全长42.35km,其中完全利用段长2.6km,实际改建里程39.75km。路线起点位于**县**瑶族乡上塘村西侧(起点桩号K14+000),途经**瑶族乡、白宝乡(完全利用白宝乡过境路段,利用段桩号区间K40+000-K40+600,利用段长度0.6km),然后往西北沿旧路至**镇新村子村左转利用已建成一级公路的新东门大桥路段跨越灌江(完全利用新村子村至新东门大**侧路段,利用段桩号区间K53+750-K55+750,利用段长度2km),终点位于**三桥桥头位置(终点桩号K56+350)与S301交汇的交叉。
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10080.822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247.6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3.1924万元,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为:9121万元来源于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其余资金来源于部门预算自治区财政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九、请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工程监理、设备采购以及重要材料采购等都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十、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进一步优化局部路线的方案比选。
(二)根据沿线地形及城镇规划,结合交通流量流向分析预测,做好本项目与区域公路网的有效衔接。
(三)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尽量避免高填深挖,少占耕地。
十一、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请按照建设环境**、**节约型公路的要求,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征地拆迁相应政策等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