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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我公司承建的**新区10万吨/年粉煤干馏项目污水处理示范装置EPC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部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1.本工程施工地点为**省**市**县****工园区施工现场,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至工程现场施工方指定位置,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含税单价包含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各项税费、其他等一切费用(最终结算价格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为准);
3、清单数量仅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收货单据只能作为物资规格、数量的证明文件,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所有设备技术行准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行准、随机技术文件,质里证明文件、零配件,工器具齐全,供应商包括不限于现场技术指导、单机调试及整体联合试车试运行(含投料药剂)、售后运行指导保修等。
5、供应商应综合考虑供货周期内所有风险,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单价不予调整。
6、合同签订后15日内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货物到场三方(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支付至到货验收合格总结算价的50%(扣除全额预付款);安装、单机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支付至验收合格总结算价的70%;联动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支付至验收合格总结算价的80%;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总结算价的95%,留总结算价5%为质保金竣工验收一年后无息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