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其他类采购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
招标单位: ****
项目名称: **陵阳项目部
招标所属地区: 中国-**省
发布日期: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集团****公司****工程处现对陵阳镇国风厂区破碎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砂、石进行出售。
一、基本情况
1.1、材料堆放地点:**省**市**县陵阳镇国风厂区内。
1.2、材料种类:建筑用闪长岩、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
1.3、材料存放范围:为场地平整红线范围,具体详见《******公司年产200万吨钙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4、销售数量:建筑用闪长岩吨花岗****000t、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444500t,(以红线范围内1985国家高程基准218.00米以上材料量为准,无论实际量多少均不予调整,具体区域红线范围、标高等情况详见《******公司年产200万吨钙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5、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按清单报价。
1.6、其他要求:出售人负责建筑用闪长岩的爆破、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的装车、部分清表工作,费用包含在买受人报价中,其余部分清表(含表土、树根、垃圾、清理外运)等完成场地平整任务的一切工作由买受人承担(平整标高见《项目建设平整方案平面示意图》),建筑用闪长岩装车、场外运输及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的场外运输由买受人承担。
1.7、报价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购买最低限价 |
购买报价 |
备注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综合单价 |
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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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筑用闪长岩 |
t |
****000.00 |
9.61 |
****3100.00 |
1、材质:建筑用闪长岩。 3、装车、运输、司机、燃油、二次转运、仓储、二次破碎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其余部分清表(含表土、树根、垃圾、清理外运)等完成场地平整任务的一切工作由意向人承担。 5、建筑用闪长岩爆破由出售人承担,单价3.91元/吨(含税)。 |
||
| 2 |
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 |
t |
444500.00 |
6.28 |
****460.00 |
1、材质: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平均含砂率为68.62%)。 3、运输、司机、燃油、二次转运、仓储等费用由意向人承担。 4、其余部分清表(含表土、树根、垃圾、清理外运)等完成场地平整任务的一切工作由意向人承担。 5、具体品种规格、质量、岩性、含砂量、含土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
||
| 3 |
合计(含税) |
****4560.00 |
出售人向买受人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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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税 |
****728.00 |
暂定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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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总计 |
****62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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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买意向人资格要求
1、本次出售要求购买意向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不限于平台合格供应商。
三、报价意向金要求
1、意向金金额:****000元整。
2、意向金缴纳账户:意向人基本账户转出(需注明:国风厂区砂、石意向金)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
开户行:****广场支行
账号:811********00390791
3、意向金退还:现场报价结束后,****小组评定后,最高报价意向人作为买受人,买受人意向金转为后期预付款,如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该笔意向金****000元不予退还,其余报价单位意向金于成交确定书下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四、时间、地点要求
1、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9月5日
2、公告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2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3、地点:购买意向人需于2025年9月12日10:0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达**省**市**区汴**路27****工程处三楼会议室,逾期视为放弃购买意向。
携带资料如下: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③意向金缴纳回单④已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五、报价要求:
意向方需提前将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现场由我方人员拆封,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未密封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未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均视为作废,意向人报****小组进行评定,以最高价作为此次销售单价进行公示。价格最高者为本次成交单位,经处****公司流程双方签订销售合同。
六、履约保证金及**税
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1、从第一次交付的100万元预付款中预留10%(10万元)作为保证金,如买受人在购买建筑用闪长岩和花岗闪长岩强风化层(机制砂原料)至预付款90%时7天内不补缴下一批次预付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扣除10万元保证金。
2、出售产生的**税不含在买受人的购买价格中,由买受人承担。每月实际发生的**税优先在当月预付款中予以扣除。
七、买受人采购能力要求
买受人需满足出售方的销售及施工要求,2025年9月31日之前完成廊道口及场地平整一号区域范围施工,其它工作面以满足国风矿业生产需求为准,具体如下图:
厂区场地平整一期砂石量约46.9万立方米,其中土、砂方约16.3万立方米,石方约30.6万立方米(其中一期内廊道口处:土、砂方量约2.6万立方米、石方量约4.8万立方米)。
如因买受人自身问题,导致工期延误,未能满足国风矿业生产需求,导****人民政府处罚,按10000元/日赔偿违约金并承担出售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每月1号支付砂石购买预付款100万元,销售量达到预付款90%时补缴100万元预付款,以此滚动直至红线范围内1985国家高程基准218.00米以上材料销售完成。
建筑用闪长岩单价中包含出售方爆破费用,爆破单价为3.91元/吨(含税)。除爆破数量按实调整以外其余量、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如红线范围内1985国家高程基准218米以下部分建筑用闪长岩需要开采,买受人按5元/吨(含税)另行购买。
九、其它约定
1、所有涉及本项目****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买受人负责协调处理,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出售人不另行支付。
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3、安全及文明施工:执行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中煤矿**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中煤三十三处安全管理标准化手册,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环保治理要求,买受人承诺认真贯彻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由于买受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若由此造成出售人的全部损失,买受人应当予以赔偿。
4、****政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买受人承担,运政部门处罚由买受人承担,如超载导致**或运政部门处罚,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出售人损失。
5、材料过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如出售人需使用石料,买受人按照15元/吨(含税)出售给出售人,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售价。
7、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出售方签订合同,若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出售人有权取消买受人购买资格,意向金不予退还。
8、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如有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购买、运输义务等情况,出售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没收剩余预付款。
9、买受人确定成交后被出售人或出售人的上级单位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购买条件的,由出售人取消其购买资格,并没收意向金。
10、买受人在本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调查案件的,出售人可以取消其购买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十一、如对本次出售需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办公室 电话:0557-****636
联系人:钟彬 电话:188****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