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共富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华联村项目(华联村乡村风貌提升)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共富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华联村项目(华联村乡村风貌提升)
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11:00时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最高限价:126.3047万元
递交投标文件数: 37 份 否决投标文件数: 0份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 **** | 890447.59 | 9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二、中标候选人业绩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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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三、从业人员情况
|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 姓名 | 姜艺红 | 胡渭华 | 丁仕林 | 江吉凤 | 徐亚菲 | 吴双琴 | 王利文 |
| 证号 | 浙233********06868 | ****937382 | 033********15003763 | 浙**C3(2016)****191 | 033********16004562 | 033********03000102 | 033********15005664 |
四、被否决的投标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 单位名称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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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 年 9 月 6 日至2025 年 9 月 8 日 18:00时。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0-****720(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