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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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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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改造提升项目(EPC)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学校食堂改造提升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对**县内34所学校39个食堂进行改造提升,共计13434.42平方米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9-05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0870—****992 |
| 备注: |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杨俊林 |
| 办公电话: |
157****994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普中晨煜 |
| 办公电话: |
133****3235 |
移动电话: |
133****3235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学校食堂改造提升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9-03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9-23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05.6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县内34所学校39个食堂进行改造提升,共计13434.42 平方米。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联合体中的各成员至少具备一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3)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订立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4)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各方,在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
| 资质要求: |
3.1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3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4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高级技术职称(建筑类),且为本单位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
| 业绩要求: |
3.5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2年至今,承担过1个类似投资额的EPC项目不仅限于装修改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2年至今,承担过1个类似投资额的EPC项目不仅限于装修改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 其他: |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关于加强审计报告计报告上签字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查验工作的通知》,2022年及之后的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 http://acc.****.cn)赋二维码。投标文件中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必要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投标人成立不****公司则提交成立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①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资(格式自拟)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均报名参与的,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3.8.2施工人员配备要求:必须按《**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8.3根据《****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关于变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方式的函》,因“**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进行改造,自2025年9月1日起,暂停通过“**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申请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变更后的查询方式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各类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形式,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表》(详见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表)发送到指定邮箱****@126.com,****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至各投标企业递交查询申请的对应邮箱,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有效,其他事项不作变更,与《**市根治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优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1号)有关要求一致,即:“各投标企业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要件编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未提供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或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不予以通过其资格”。(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单位成员中施工单位提供)。 3.9****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3.10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2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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