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合规资告字[2025]19号)
合规资告字[2025]19号
****政府批准,**市******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宗地坐落: |
铜溪镇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 并且 ≤1.5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18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301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62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31 |
|
| 起始价: |
8104.5912万元 |
加价幅度: |
43.018万元 |
||
| 备注: 1、上述宗地土地用途及容积率建筑面积仅限上报系统使用,该宗地用途为B3-娱乐康体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1.5,总计容建筑面积≤64527平方米(其中:12905.4平方米≤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32263.5平方米)。2、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资条件〔2025〕0030号)执行。3、该宗地经渝府地〔2013〕602号批准征收,指标来源均为新增计划指标,根据《**市地票管理办法》、《****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该宗地应补充使用地票37974平方米,由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地票证书到我局核减相应面积。4、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应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5、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2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8104.5912万元(土地单价1884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7、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基本建设前请与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联系,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地下文物具有不可预见性,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 8、该宗地范围内涉及占用林地,竞得人在宗地动工开发建设之前自行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 9、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10、竞买须知详见**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om/hechuanweb)。 |
|||||
| 宗地编号: |
HC25-109-2 |
宗地总面积: |
125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铜溪镇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 并且 ≤1.5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18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253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A0076 |
|
| 起始价: |
2356.9498万元 |
加价幅度: |
12.536万元 |
||
| 备注: 1、上述宗地土地用途及容积率建筑面积仅限上报系统使用,该宗地用途为B3-娱乐康体用地3966平方米,B14-旅馆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8570平方米,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1.5,总计容建筑面积≤18804平方米(其中:2571平方米≤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6427.5平方米)。2、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资条件〔2025〕0028号)执行。3、该宗地经渝府地〔2013〕602号批准征收,指标来源均为新增计划指标,根据《**市地票管理办法》、《****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该宗地应补充使用地票11066平方米,由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地票证书到我局核减相应面积。4、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应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5、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2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2356.9498万元(土地单价1880.145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7、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基本建设前请与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联系,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地下文物具有不可预见性,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 8、该宗地范围内涉及占用林地,竞得人在宗地动工开发建设之前自行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 9、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10、竞买须知详见**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om/hechuanweb)。 |
|||||
| 宗地编号: |
HC25-109-3 |
宗地总面积: |
162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铜溪镇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626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2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A0077 |
|
| 起始价: |
3643.136万元 |
加价幅度: |
16.264万元 |
||
| 备注: 1、该宗地用途为B11-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容积率≤2.0,总计容建筑面积≤32528平方米。2、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资条件〔2025〕0027号)执行。3、该宗地经渝府地〔2013〕602号批准征收,指标来源均为新增计划指标,根据《**市地票管理办法》、《****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该宗地应补充使用地票14357平方米,由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地票证书到我局核减相应面积。4、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应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5、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2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3643.1360万元(土地单价2240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7、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基本建设前请与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联系,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地下文物具有不可预见性,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 8、该宗地范围内涉及占用林地,竞得人在宗地动工开发建设之前自行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 9、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10、竞买须知详见**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om/hechuanweb)。 |
|||||
| 宗地编号: |
HC25-109-4 |
宗地总面积: |
239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铜溪镇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 并且 ≤1.5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18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393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6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35 |
|
| 起始价: |
4815.3196万元 |
加价幅度: |
23.933万元 |
||
| 备注: 1、上述宗地土地用途及容积率建筑面积仅限上报系统使用,该宗地用途为R2-二类居住用地、B11-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1.5,总计容建筑面积≤35899.5平方米(其中:17949.75平方米≤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28719.6平方米)。2、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资条件〔2025〕0029号)执行。3、该宗地经渝府地〔2013〕602号批准征收,指标来源均为新增计划指标,根据《**市地票管理办法》、《****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该宗地应补充使用地票21127平方米,由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地票证书到我局核减相应面积。4、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应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5、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12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4815.3196万元(土地单价2012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7、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基本建设前请与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联系,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地下文物具有不可预见性,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 8、该宗地范围内涉及占用林地,竞得人在宗地动工开发建设之前自行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 9、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10、竞买须知详见**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om/hechuanweb)。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同一企****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联合申请人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06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06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5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9月25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9月26日 09时30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该范围内涉及占用林地,竞得人在宗地动工开发建设之前自行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
(二)购地资金来源要求(竞买住宅用地的需提供):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om/hechuanweb)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四)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五)竞得人****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六)本次竞买交易服务费全额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按照《**市****委员会关于**区交易服务费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2025〕180号)文件相关要求向**市**区****公司一次性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联系电话:李老师****6646)。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莉
联系电话: 023-****7282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营业部
开户账号:113****00484
**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