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各相关部门批准,现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7团1连建筑用砂矿采矿权、76团8连建筑用砂采矿权、61团旱田山砖瓦用粘土矿3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所标注时间均为**时间):
一、出让人及矿业权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第四师****固**路129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http://49.****.29/TPFront/)
地址:第四****服务中心四楼414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1团旱田山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
出让**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 拐点编号 |
直角坐标 |
地理坐标 |
||
| X |
Y |
东经 |
北纬 |
|
| 1 |
****751.57 |
****8709.77 |
80°28′57.74″ |
44°17′10.25″ |
| 2 |
****737.31 |
****8729.26 |
80°28′58.62″ |
44°17′09.79″ |
| 3 |
****737.74 |
****8745.31 |
80°28′59.34″ |
44°17′09.81″ |
| 4 |
****745.02 |
****8768.46 |
80°29′00.39″ |
44°17′10.05″ |
| 5 |
****747.67 |
****8781.03 |
80°29′00.95″ |
44°17′10.14″ |
| 6 |
****745.02 |
****8786.98 |
80°29′01.22″ |
44°17′10.05″ |
| 7 |
****696.73 |
****8799.55 |
80°29′01.80″ |
44°17′08.49″ |
| 8 |
****691.44 |
****8806.17 |
80°29′02.10″ |
44°17′08.32″ |
| 9 |
****709.30 |
****8879.59 |
80°29′05.41″ |
44°17′08.91″ |
| 10 |
****672.03 |
****8894.26 |
80°29′06.08″ |
44°17′07.71″ |
| 11 |
****636.68 |
****8908.18 |
80°29′06.72″ |
44°17′06.57″ |
| 12 |
****566.15 |
****8935.95 |
80°29′07.99″ |
44°17′04.29″ |
| 13 |
****570.90 |
****8952.66 |
80°29′08.74″ |
44°17′04.44″ |
| 14 |
****570.33 |
****8955.24 |
80°29′08.86″ |
44°17′04.43″ |
| 15 |
****568.03 |
****8958.68 |
80°29′09.01″ |
44°17′04.35″ |
| 16 |
****560.80 |
****8963.92 |
80°29′09.25″ |
44°17′04.12″ |
| 17 |
****435.74 |
****9009.97 |
80°29′11.37″ |
44°17′00.08″ |
| 18 |
****438.63 |
****8902.76 |
80°29′06.53″ |
44°17′00.15″ |
| 19 |
****491.58 |
****8842.4 |
80°29′03.79″ |
44°17′01.85″ |
| 20 |
****551.40 |
****8809.59 |
80°29′02.30″ |
44°17′03.78″ |
| 21 |
****605.86 |
****8756.27 |
80°28′59.88″ |
44°17′05.54″ |
| 22 |
****709.51 |
****8690.39 |
80°28′56.88″ |
44°17′08.88″ |
矿种:砖瓦用粘土
推断**量:28.89万立方米
**面积:0.0451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1023米至+994米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65.13万元(2.14元/立方米)
挂牌出让起始价人民币:68万元
出让年限:2.83年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8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4万元(按5%算)(最少加一次价)
2.**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7团1连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出让**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 拐点编号 |
直角坐标 |
|
| X |
Y |
|
| J1 |
****9758.45 |
****891.94 |
| J2 |
****9942.60 |
****916.42 |
| J3 |
****0045.52 |
****706.64 |
| J4 |
****0014.05 |
****442.34 |
| J5 |
****9848.03 |
****420.31 |
矿种:建筑用砂
推断**量:376.40万立方米
**面积:0.1016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1361米至+1293米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873.29万元(2.32元/立方米)
挂牌出让起始价人民币:881万元
出让年限:2.94年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45万元(按5%算)(最少加一次价)
3.**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76团8连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出让**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 拐点编号 |
直角坐标 |
|
| X |
Y |
|
| J1 |
****1040.684 |
****180.092 |
| J2 |
****1209.460 |
****199.218 |
| J3 |
****1348.874 |
****959.505 |
| J4 |
****1392.587 |
****838.565 |
| J5 |
****1385.305 |
****597.196 |
| J6 |
****1354.986 |
****447.059 |
| J7 |
****1305.304 |
****368.692 |
| J8 |
****1203.578 |
****249.668 |
| J9 |
****1105.604 |
****213.624 |
| J10 |
****1103.008 |
****259.374 |
| J11 |
****1135.067 |
****341.175 |
| J12 |
****1142.086 |
****412.732 |
| J13 |
****1127.967 |
****468.060 |
| J14 |
****1134.429 |
****519.968 |
| J15 |
****1129.958 |
****613.428 |
| J16 |
****1122.066 |
****654.628 |
| J17 |
****1106.922 |
****866.157 |
| J18 |
****1093.051 |
****899.905 |
| J19 |
****1085.482 |
****997.333 |
| J20 |
****1054.416 |
****068.189 |
矿种:建筑用砂
推断**量:505.76万立方米
**面积:0.2177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1873米至+1802米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1283.81万元(2.54元/立方米)
挂牌出让起始价人民币:1284万元
出让年限:4.80年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6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65万元(按5%算)(最少加一次价)
注:1.以上采矿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通过评审备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按照评审通过的《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做好矿山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2.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量、开采标高等以与****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3.采矿权到期后,不予延续,无偿收回。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以上采矿权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管理部门登记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近五年来,没有在自然**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自然**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的。
(四)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五)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七)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八)竞买人应具有与参与竞买采矿权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时间:2025年9月6日10:00至2025年10月10日17:00
(三)挂牌线上报价时间:2025年10月11日10:00至2025年10月23日16:00止。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10月23日16:00开始。
(四)地点:****中心****中心(**路116****中心)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9月6日10:00至2025年10月10日17:00(逾期不受理报名)
(二)申请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按照**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中心,操作手册“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交易中心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中心审核,交易服务平台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交易资格,成为合格竞买人。
(五)挂牌成交后,竞得企业的保证金按公告、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转为矿业权出让收益,未竞得企业的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不计利息返还。
六、报价及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报价
1.报价时间:2025年10月11日10:00至2025年10月23日16:00止
2.报价方式: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线上报价。
3.增价方式: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以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1)挂牌期限届满,线上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为竞得人。
(2)有起始价的,大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大于起始价,挂牌成交。
(3)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4)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竞得资格。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则转入在线竞价,即通过在线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七、交易服务费用和成交公示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按照《关于规范政****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的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挂牌成交后,****中心、出让人在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应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不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竞买违约责任,交易服务费从违约金中扣除。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网公示10个工作日。
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矿业权出让金缴纳,并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不签订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竟得,竞得人不得以矿产**普查报告中的**储量、矿产品赋存状况、品位、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等。
(二)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本次出让采矿权不包括土地、林地、草地等其他使用权,竞得人须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责任和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前期普查报告、采矿权出让收益报告的编制费用,竞得人须自行承担。
(七)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出让期限届满,出让的允许开采范围内**储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受让方应按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第四师可克****规划局提出,对交易过程中产生异议,或成交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交易平台提出,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金后(一次性缴纳),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或补充,将在(**公共**交易平台(兵团)**** https://ggzy.****.cn/)中相关网站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挂牌竞得人确定后,应当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出让金和交易服务费后,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要求竞买人作出风险认可承诺,同时承诺竞得挂牌区域后,只对挂牌矿种进行开采,不得进行其它矿种开采。
(五)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资料。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称:**生产****交易中心****中心
账号: 307********007017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
开户行号:103****73682
(七)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
名称:**生产****交易中心****中心
账号: 307********007017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
开户行号:103****73682
(八)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公共**交易平台(兵团)**** https://ggzy.****.cn/
出让人:****
出让人地址:第四师****固**路1299号
电话:0999-****941
交易平台:**生产****交易中心****中心
交易地址:**市**路1166****中心四楼405
电话:0999-****765
****
**生产****交易中心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