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2025年度重点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澄清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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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5****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澄清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5-09-05 16:1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万元 人民币
万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1、评分办法2.3.3(3)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增加内容:如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的为同一个业绩,则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赋分。

2、评分办法2.3.3(7)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增加内容:如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提供的为同一个业绩,则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赋分。

3、评分办法2.3.3(7)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原条款:(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三者证明材料须为同一人。)

现调整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项目规模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负责人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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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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