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利福塔等7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设施更新改造(设备及自控系统)项目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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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利福塔等7****处理厂及设施更新改造

(设备及自控系统)项目澄清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澄清答复:

问:1、提问:关于业绩要求:近5年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 600 万以上的设备及系统供货业绩,请问“设备及系统”是指哪类设备,哪类系统信息化设备及信息系统供货安装集成业绩可否参与投标是否限定行业属性的供货业绩

答:“设备及系统”不特定指哪类设备,哪类系统,设备不限定类型,机电设备、工艺设备、环保设备、电子设备、自控设备、网络设备、电子设备、监控设备、监测设备均可;系统涵盖范围较广,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信息化集成系统、软硬件集成系统、电子系统均可;投标人达到单个合同金额及以上的信息化设备及信息系统供货安装集成业绩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类似业绩不限定行业属性,但投标人业绩中必须同时具备设备和系统这两部分内容。

2、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4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修改为: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3、将招标文件前附表6.4 “1、评审加分的企业业绩”:

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1个;2个;3个,要求近 5 年设备及系统供货业绩

修改为:

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1个;2个;3个,要求近 5 年设备及系统供货业绩

本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内容作相应的修改,与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知悉!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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