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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1MA2WGR8360 | 建设单位法人:李纪清 |
| 高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开发区巴河路2号 |
| 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74114 纬度: 33.87607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8 |
| 濉环行审〔2023〕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1MA2WGR****001V |
| 2025-05-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1MA2WGR836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1MA2WGR8360 | 验收监测单位:**相和****公司 |
| ****0621MA2RNWT45G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01CeRS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综合利用(年处理2万吨废磷酸铁锂电池、年处理3万吨废**锂电池)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1万吨废磷酸铁锂电池进行梯级利用 |
| 阶段性建设,暂达不到环评设计的生产能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磷酸铁锂电池的电池梯级利用生产工艺:检测(预处理+电池包检测)+电池包拆包(拆包+模组检测)+模组拆解+电芯检测+梯级利用(配组装配+极柱判别和清洁+焊接+PACK装配+检测、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废磷酸铁锂电池的电池梯级利用生产工艺:检测(预处理+电池包检测)+电池包拆包(拆包+模组检测)+模组拆解+电芯检测+梯级利用(配组装配+极柱判别和清洁+焊接+PACK装配+检测、包装) |
| 本项目工艺流程未变,项目原料进厂之**行了基础检测,漏液、漏电、外壳破碎等废旧锂离子电池已提前检出,进厂原料不存在漏液、漏电、外壳破碎等废旧锂离子电池,预处理过程中无破损电池暂存的情况,无破损电池暂存废气产生;阶段性建设不进行废旧锂电池的再生利用,梯级利用产生的不良品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废暂存废气采取贮存间封闭,经管道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喷淋塔废水汇同****处理站预处理,预处理达标废水汇同冷却塔定期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接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巴河汇入王引河。 噪声治理:设备设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专用垃圾桶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电池包拆拆解固废、外壳及含磁废料、酸浸废渣、铁铝渣、不沾染****材料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废分子筛由供应商更换,供应商收集后可活化再生重复使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交由厂家处理;焊渣、****布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暂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位于4#生产车间内北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0m2。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废溶剂油桶和冷却液厂区危险固废贮存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位于4#生产车间内北侧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100m2。 全厂分区防渗,对厂区隔油池、化粪池、生产车间(1~3#)、原料库、危化品仓库、破损电池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蚀、防渗漏处理;4#生产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采取一般方式;厂区内除重点、一般和绿化外,其他区域简单防渗。 定期进行系统检查、维修,设备及管道要保持密封,配备防火器等应急物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600m3)、事故池(容积500m3)、消防水池,储罐区设围堰、防火堤;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暂存废气采取危废暂存间封闭,经管道负压收集+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初期雨水依托厂区内共用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收集,依托理****公司****处理站处理,通过理****公司****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生产车间内的生活污水****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进入濉临沟一戚家沟一杨柳大沟一浍河。 噪声治理:设备设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电池包拆包固废、模块拆解固废、不良品、焊渣、废清洁抹布、不沾染危化品的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2#生产车间内西南侧,占地面积140m2。废冷却液、废机油、废溶剂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2#生产车间内南侧,占地面积67m2。 全厂分区防渗,对厂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原料暂存区、梯级利用生产车间的预处理区、拆包区、厂区事故池2#(依托)、初期雨水收集池1#(依托)、污水处理站(依托)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蚀、防渗漏处理;2#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采取一般防渗;厂区内除重点、一般和绿化外,其他区域简单防渗。 定期进行系统检查、维修,设备及管道要保持密封,配备防火器等应急物资;依托理士厂区内的事故池2#(容积650m3)、消防水池、理士厂区内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容积200m3,设有截断阀);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 |
| 处理危废暂存废气的二级活性炭变为催化燃烧,排气筒高度增加,优化了废气治理设施,提高处理效率,不产生废活性炭,产生废催化剂,废催化剂更换批次及产生量相对废活性炭较低。排气筒高度需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m以上。 员工依托理士电源的食堂和宿舍,未建设隔油池;阶段性建设,梯级利用生产线不产生生产废水,****处理站,后面本项目企业再建设涉及生产废水的生产线时,****处理站。 废清洁抹布、焊渣实际进行外售处理;增加一般工业固废种类不良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位置、规模调整。不产生废活性炭,生产废催化剂;危废暂存间的位置、规模调整。功能布局调整,分区防渗要求未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17 | 0 | 0 | 0 | 0.032 | 0.032 | |
| 0 | 0.0044 | 2.464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16 | 0.246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82.28 | 0 | 0 | 0 | 182.28 | 182.28 | / |
| 0 | 0 | 0.84 | 0 | 0 | 0 | 0 | / |
| 0 | 0 | 2.667 | 0 | 0 | 0 | 0 | / |
| 0 | 0 | 16.017 | 0 | 0 | 0 | 0 | / |
| 0 | 0.0017 | 12.795 | 0 | 0 | 0.002 | 0.002 | / |
| 1 | 本项目2#生产车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本项目自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本项目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处理厂接管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气进行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区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危险废物暂存间封闭,管道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经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合理布局厂区等降噪措施;对于进出的车辆严加管理,严格规定进出车辆不得鸣笛、限制其行驶速度并按规定停放车辆,将货物装卸及运输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的装卸及运输时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全厂分区防渗,对厂区隔油池、化粪池、生产车间(1~3#)、原料库、危化品仓库、破损电池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蚀、防渗漏处理;4#生产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采取一般方式;厂区内除重点、一般和绿化外,其他区域简单防渗 | 全厂分区防渗,对厂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原料暂存区、梯级利用生产车间的预处理区、拆包区、厂区事故池2#(依托)、初期雨水收集池1#(依托)、污水处理站(依托)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蚀、防渗漏处理;2#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采取一般防渗;厂区内除重点、一般和绿化外,其他区域简单防渗 |
| 1 | 电池包拆包固废、模块拆解固废、不沾染危化品的包装材料于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清洁抹布和焊渣于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中相关要求。 废机油、废溶剂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冷却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合理处置,不外排。 | 电池包拆包固废、模块拆解固废、不沾染危化品的包装材料、废清洁抹布、焊渣、不良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于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中相关要求。 废机油、废溶剂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冷却液、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合理处置,不外排。 |
| 1 | 定期进行系统检查、维修,设备及管道要保持密封,配备防火器等应急物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600m3)、事故池(容积500m3)、消防水池,储罐区设围堰、防火堤;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 | 定期进行系统检查、维修,设备及管道要保持密封,配备防火器等应急物资;依托理士厂区内的事故池2#(容积650m3)、消防水池、理士厂区内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容积200m3,设有截断阀);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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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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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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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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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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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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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