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锦园三期建设工程条件核实。项目位于**区许滨路以东、宏桥路以西、东新路以南、兆丰路以北。经我局现场踏勘,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该项目审批方案实施环网单元建筑,将7#楼环网单元改成室外环网柜移至小区临路的用地范围内。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予以公示。
自公示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项目公服配套设施位置变更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日期: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029-****6353
联 系 人:张凯
附件:锦园三期总平面图.pdf
****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