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自治区******铜金矿废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请各企业根据上述项目基本情况给出报价单,同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具有至少一个旗县相关项目经验,能够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客户评价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成交原则
(一)项目报价企业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二)项目报价企业满足三家的,我局根据报名单位资质、能力、技术、方案、专业业绩、报价、承诺、保证、服务、企业信用度等方面情况综合评定承办单位;
(三)实施单位将最终选择结果进行公示。
四、报价单提交方式和时间
(一)响应企业可通过两种方式提交报价材料:
1.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报价单、相关资料或图片,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文件盖公章及骑缝盖章),送达或邮寄至:**自治区****205室。
2.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报价单及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163.com。
(二)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5年9月11日18:00前提交,过期报送将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联 系 人:黄瑞林
联系电话:139****6850
****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