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丰乐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设备采购监理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资信分 (90分) | 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一种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有效”。 | 0-6分 |
| 供应商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监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0-10分 | |
| 项目总监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总监具有监理业绩(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总监),每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总监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0-10分 | |
| 供应商奖项、荣誉 |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供应商监理的项目获得****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或者奖项的:县级及以上,每个得 10分,满分 10分。 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以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2)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 (3)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响应文****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自2021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获****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或者奖项的:县级及以上的奖项,每个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b.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20分 | |
| 监理整体分析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分析,从内容全面性、监管措施可行性、制度完整性等方面,****委员会综合评审: 0分<合格<4分;4分≤良好<7分;7分≤优秀≤10分 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 0-10分 | |
| 质量控制措施 | 根据项目具体特点,从项目契合度、质量控制措施等方面,****委员会综合评审: 0分<合格<5分;4分≤良好<10分;10分≤优秀≤14分 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 0-14分 | |
|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从监理角度提出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协调的控制措施等方面,****委员会综合评审: 0分<合格<4分;4分≤良好<7分;7分≤优秀≤10分 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 0-10分 | |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 | ||
业主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花木城A展馆2楼
联系人:魏工
电话:199****0525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龚工
电 话:0551-****5007
**县丰乐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设备采购监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现对**县丰乐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设备采购监理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项目名称及内容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县丰乐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设备采购监理服务项目
1.3 项目地点:**市**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项目单位:****
1.5 项目概况:对**县丰乐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设备安装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进场设备符合招标要求。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5.4万元
1.8 项目类别:服务类
1.9 包别划分:本次比选不分包。
1.10 服务期限:90日历天,至项目烘干季验收完成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业绩要求:无
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比选时间。
3.2 获取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3.3 获取方式:在线下载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比选时间。
5.比选时间及地点
5.1 比选时间:2025年9月 5日 15:00
5.2 比选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县公共****公司、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花木城A展馆2楼
联系人:魏工
电话:199****0525
7.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龚工
电 话:0551-****5007
7.3 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省**市**县上派镇花木城A展馆2楼
电 话:199****0525
8.其他事项说明
8.1 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比选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业主单位/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CA锁线上办理地址:https://portal.****.com/ui/portal-sup/#/signature/list
(5)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8.2 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比选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县丰乐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设备采购监理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丰乐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设备采购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比选
比选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9日
比选日期:2025年09月05日
**县丰乐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设备采购监理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
比选范围:响应比选文件
比选报价:52000元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委托单位:****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花木城A展馆2楼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199****0525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
项目负责人:龚工
联系电话:0551-****5007
公示期:2025年9月05日至2025年9月8日
若成交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联系电话:0551-****500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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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