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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处理厂****泵站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比选公告》中存在的错误内容,作如下补充更正,以确保比选工作准确、规范开展:
一、更正内容
1. 原公告“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 资质要求”中“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须是市财评库内的企业”现更正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原公告“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 业绩要求”中“在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承担过至少1****处理厂项目的概预算编制工作”现更正为“在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承担过至少1****处理厂项目的概预算编制、审核工作”
二、其他说明
1. 本补充公告为原比选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中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2. 请各潜在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本补充公告,因未及时查阅补充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地址:**区建设街158号
联系人:游新平/199****2806、邱泽湘/150****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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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