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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310997 | 建设单位法人:邹家春 |
| 王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余****社区;**省**市**区**街道义创路7号 |
| ******公司新增年产20 台(套)通用机械设备、电梯部件(复合材料)120吨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35-C3435-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街道义创路7号 |
| 经度:119.8945 纬度: 30.2948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1-21 |
| 环评批复〔2017〕4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31099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310997 | 验收监测单位:**科谱****公司 |
| 913********3182583 | 竣工时间:2025-01-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8884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缓冲器60万台、限速器6万台、UCMP系统集成产品4万台、通用机械设备20台(套)、复合材料12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规模为年产缓冲器60万台(后于2020年项目改名为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本次验收内容为缓冲器涉及的硅烷化、喷塑、固化工艺及硅烷化、喷塑、固化相关设备、原辅料及配套环保设施等进行验收,机加工等工艺在2020年项目中验收) |
| 限速器、UCMP系统集成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复合材料等相关内容仍在建设中,待达到验收条件,另行组织验收。产品缓冲器涉及的相关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除硅烷化、喷塑、固化相关的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保留了下来,其余缓冲器涉及的相关设备、原辅料、生产工艺已在2020年项目进行了合法调整,并将缓冲器的产品名称调整为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相关验收内容在2020年项目中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通用机械:钢材经过下料后经机械金加工,然后焊接成型,经过钳工装配线装配后整机调试,最后包装入库。 2、电梯缓冲器:(1)油缸生产:外购钢管送入预热专机进行加热(加热采用高频电流,温度控制在350℃,持续时间为1分钟,加热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工件进行后道焊),加热后的工件由搬运机器人取出,焊接注油嘴后车削加工,而后焊接钢板后再经车削加工,再次焊接控制杆,经过试压测试后抛丸处理,再经过硅烷化处理后喷塑加工烘干后进行装配得到油缸。 (2)柱塞工艺:外购钢管进行车削加工,经焊接成型后再次经过车削加工,最后再经车削加工后外协电泳加工后得到柱塞。 (3)总装工艺:将油缸和柱塞在装配流转线上进行装配,经检测合格后在自动包装线打包,打码入库后。 硅烷化:硅烷化处理和自动喷塑形成一条表面处理的流水线。首先将需要硅烷化处理的工件人工挂在硅烷化处理线的挂钩上,自动运送至预脱脂工段进行喷淋预脱脂、主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后输送至烘道进行烘干,然后运送至喷塑线进行喷塑然后运送至烘道烘于,最后人工取下处理后的工件。 3、限速器:外购钢板经过剪板,再用冲床根据不同产品型号落料,或直接用数字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或数控激光切割机下料,而后折弯加工;同时,将铸件进行车削加工后在经过铣床加工后和钢板半成品进行部装,经检测合格后装配,经检测合格后在自动包装线上打包入库。 4、UCMP:外购钢带用数控锯床下料,加工中心进行铣、钻加工成钢丝绳制动器侧板、定动制动板及夹轨器上下板加工单元;将铆钉用自动旋铆设备固定在外购衬套、导柱、导套;将外购的电线用剥线机剥去线头,将外购的五金头用自动端子压接机压接,再将连接五金头的电线与外购的电机、电磁铁及安全开关进行手工连接;复合材料自行生产,生产工艺见下文。将上述步骤加工的半成品在装配流水线上进行装配,检测合格后在自动包装线上打包,打码贴标后入库。 5、复合材料:各类原料经过称量后投料至密封的混合机内混合,然后暂存在车间内,暂存至一定数量后投料至热压机内加热至180度并加压形成片状材料(热压机加工过程无化学反应。企业备案时写的硫化机,****公司总工程师的核实,备案中的硫化机即为此环评报告中的热压机),最后热处理(加热至160度)加工将材料强化,再经开槽加工后即为成品。复合材料用于作为配件用于UCMP产品中,不对外销售。 模具加工:外购钢管先气割下料,跟外购钢模一起用铣床将四边多余部分去除,再用磨床将各表面磨平,接着铣加工内孔。再用电脉冲设备或线切割设备进行复杂构造的成型。****中心或车床进行车削加工,用钻床钻出螺孔后再用攻丝机攻出螺纹。将加工完毕的磨具放入真空淬火炉内淬火。真空淬火温度约650℃,一炉可处理100kg模具,用时4小时。淬火的目的是提高钢件的机械性能(如硬度、耐磨性等)。淬火在真空状态下不被氧化,故淬火油可使用较长时间,一般淬火油三年更换一次。淬火完成后的组件不需要进行表面清洗除油,经检验,表面有裂纹的不合格品经焊接后重新检验,合格品用压力机进行组装成模具成品并用于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电梯缓冲器:油缸:外购钢板用旋压机进行旋压,其中5%根据个别客户要求,使用抛丸设备进行抛丸,然后用数控车床等设备进行机加工,其他95%直接用数控车床等进行机加工,然后与外购控制杆、底板进行碰焊(无需焊料),碰焊之后产品经过厂区内的硅烷化处理、喷塑、固化等工艺后备用。本次验收涉及的工艺主要为抛丸、硅烷化处理、喷塑、固化工艺。 柱塞:实际柱塞工序已在2020年项目全面更新,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总装:油缸与柱塞与各类外购配件进行总装,然后再进行检测后进行包装后即为成品入库。总装工艺中的油缸部分为本次验收内容,柱塞与2020年新增的各类外购配件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
| 项目实际生产工艺与审批生产工艺相比,油缸原辅材料中的钢管、钢带、注油嘴在2020年项目中已淘汰,更新成了钢板。油缸生产工艺中的加热、焊接、车削、试压、装配、检验在2020年项目中已淘汰,更新了工艺。柱塞原辅材料中的钢管在2020年项目中已淘汰,更新成了钢板。油缸生产工艺中的车削、焊接、装配在2020年项目中已淘汰,全面更新。总装工艺中的油缸部分为本次验收内容,柱塞与2020年新增的各类外购配件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限速器、UCMP系统集成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复合材料等相关内容仍在建设中,待达到验收条件,另行组织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喷塑粉尘收集后经离心式过滤器粉尘回收装置回收处理达标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②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③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④抛丸粉尘收集后经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⑤燃天然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⑥热压及热处理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⑦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⑧淬火油烟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硅烷化生产线废水收集进入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50%回用,50%外排。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噪声:①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②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关门、窗作业;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固废:金属边角料、电线皮、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废砂轮、废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废机械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淬火油、废金属沉渣、废原料桶、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喷塑粉尘收集后经2套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装置(TA002、TA003、TA004、TA005)处理达标后引至同一根16m排气筒排放;②抛丸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装置(TA006)处理达标后引至16m排气筒排放;③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同一根16m排气筒排放;④天然气锅炉废气收集后引至16m排气筒排放。 废水:硅烷化生产线清洗废水经调节+沉淀+兼氧+曝气+沉淀+超滤/反渗透后55%回用于生产,45%的废水与经预处理后的预脱脂槽液、脱脂槽液、硅烷化槽液一并经混合生物滤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总体回用率达到52.6%。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设备,生产时关门、窗作业,定期对高噪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固废:收集的粉尘、废包装、废滤筒、废滤芯由****公司回收利用;废原料桶、废活性炭、污泥委托******公司、**大地****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抛丸粉尘由滤筒除尘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原审批污染防治措施为旋风+滤筒除尘,实际为滤筒除尘,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固化废气由原审批的光催化氧化装置变成实际的活性炭装置,废气经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通过同一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增一套天然气锅炉对硅烷化生产线的清洗水进行加热,该废气收集后经一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喷塑粉尘原环评处理方式为经离心式过滤器粉尘回收装置回收处理达标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现实际为喷塑粉尘收集后经2套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同一根16m排气筒排放。硅烷化生产线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有所改变,实际为硅烷化生产线清洗废水经调节+沉淀+兼氧+曝气+沉淀+超滤/反渗透后55%回用于生产,45%的废水与经预处理后的预脱脂槽液、脱脂槽液、硅烷化槽液一并经混合生物滤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543 | 0.3181 | 0 | 0 | 0.154 | 0.154 | |
| 0 | 0.054 | 0.111 | 0 | 0 | 0.054 | 0.054 | |
| 0 | 0.004 | 0.008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2 | 0.061 | 0 | 0 | 0.042 | 0.042 | / |
| 0 | 0.192 | 0.28 | 0 | 0 | 0.192 | 0.192 | / |
| 0 | 0.027 | 0.7334 | 0 | 0 | 0.027 | 0.027 | / |
| 0 | 0.03 | 0.0886 | 0 | 0 | 0.03 | 0.03 | / |
| 1 | 硅烷化生产线废水自建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中的其它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 硅烷化生产线清洗废水经调节+沉淀+兼氧+曝气+沉淀+超滤/反渗透后55%回用于生产,45%的废水与经预处理后的预脱脂槽液、脱脂槽液、硅烷化槽液一并经混合生物滤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总体回用率达到52.6% | 监测项目: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检测频次:4次/天,共2天。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中的其它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检测点位:厂区废水总排口3#,检测项目: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氨氮、总磷,检测频次:4次/天,共2天 |
| 1 | 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装置 | DB 33/2146-2018《工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喷塑粉尘收集后经2套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同一根16m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喷塑粉尘排气筒出口6#,监测因子:低浓度颗粒物,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 | |
| 2 | 滤筒除尘装置 | 合 DB 33/2146-2018《工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抛丸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6m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抛丸粉尘排气筒出口10#,检测项目:低浓度颗粒物,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 | |
| 3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符合 DB 33/ 2146-2018《工业涂装 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浙环函【2019】315 号《**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 理实施方案》中相关标准,烟气黑度符合 GB 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表 2 标准 | 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同一根16m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固化废气排气筒净化前7#、固化废气排气筒净化后8#,检测项目: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气浓度、烟气黑度,检测频次:3次/天,共2天 | |
| 4 | / | GB 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大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天然气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9#,检测项目: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 |
| 1 | / | GB 12348-2008《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 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生产时关门、窗作业,定期对高噪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 监测点位:厂界1#~4#,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频次:2次/天,共2天 |
| 1 | 金属边角料、电线皮、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废砂轮、废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废机械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淬火油、废金属沉渣、废原料桶、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收集的粉尘、废包装、废滤筒、废滤芯由****公司回收利用;废原料桶、废活性炭、污泥委托******公司、**大地****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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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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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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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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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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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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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