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6日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煤厂”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红庆梁****煤厂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
建设性质:已建(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概况:****煤矿位于**自治区**市**境内,行政区划隶属昭君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09°26′40″~109°32′56″。北纬:39°56′44″~40°05′39″。
2006年,****委托编制完成《****煤矿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可研报告中确定的矿井井田面积为48.58km2,设计生产能力为一期300万吨/年、二期500万吨/年。同年,编制完成《********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8****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08〕306号)。但环评批复后,项目并未立即开工建设。
2007年,****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7〕1388号文批复了《**自治区**塔然高勒**总体规划》,****煤矿的井田面积和生产能力作出调整:井田面积扩大至140.76km2,设计生产能力提高至600万吨/年。2008年,编制完成《**自治区**塔然高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审查意见(环审〔2008〕193号)。
因**总体规划调整,2011年建设单位委托重新编制《********煤厂(600万吨/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委托编制《********煤矿****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15〕24号)。
该项目于2018年11月24日由****组织完成部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于2020年9月10日完成剩余部分的自主验收工作。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贺工
联系电话:176****8031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达拉****煤矿
3、承担后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鄂尔多****公司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159****7535
通讯地址: **自治区鄂尔多****园区育成中心三层整层。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下载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网址。
链接:https://pan.**.com/s/1u3wC6GT1kN0sfAMtSJ5bQwpwd=4ssp提取码:4ssp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1、电子邮件;2、邮寄信函;3、当面提交
以上述三种方式提交的《公众意见表》均可按本公告二、三小节内容中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
6、公示期限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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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