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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9008160 | 建设单位法人:牟昊 |
| 魏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雨** |
| **市雨**张家山路71号 |
| ****乌斯河11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2.88142,102.70518 纬度: 29.32399,29.3569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9 |
| 雅市环审〔2022〕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217 |
| 29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900816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 121********630837Y | 验收监测单位:**省核工业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1500MA674UK057 | 竣工时间:2025-04-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html/main/col2749/2025-08/11/202********902****63500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乌斯河110kV变电站**工程 **乌斯河110kV 变电站,主变容量本期2×50MVA,终期3×50MVA;110kV出线本期2回,终期4回;35kV出线本期4回,终期6回;10kV出线本期16回,终期24回,10kV无功补偿本期2×(4008+6012)kVar,终期3×(4008+6012)kVar。 ②**—万工一、二线T接乌斯河110kV线路工程 **线路总长约2×9.6km +21.8km,其中单回段长约21.8km,双回段长约2×9.6km,导线单′裂,轻冰区采用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重冰区采用JLHA1/G1A-240/40 钢芯铝绞线,设计输送电流288A;共使用杆塔125 基(双回塔30基,单回塔95基)。 ③**、****电站110kV汉工一、二线保护改造工程 **变、万工变原110kV汉工一、二线本期均改为T接乌斯河变,**变、万工变侧各更换2套线路保护。 | 实际建设情况:①乌斯河110kV变电站**工程 **乌斯河110kV 变电站,主变容量本期2×50MVA,终期3×50MVA;110kV出线本期2回,终期4回;35kV出线本期4回,终期6回;10kV出线本期16回,终期24回,10kV无功补偿本期2×(4008+6012)kVar,终期3×(4008+6012)kVar。 ②**—万工一、二线T接乌斯河110kV线路工程 **线路总长2×8.468km +23.136km,其中单回段长23.136km,双回段长2×8.468km,导线单′裂,轻冰区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重冰区采用JLHA1/G1A-240/40 钢芯铝绞线;共使用杆塔110基(双回塔25基,单回塔85基)。 ③**、****电站110kV汉工一、二线保护改造工程 **变、万工变原110kV汉工一、二线本期均改为T接乌斯河变,**变、万工变侧各更换2套线路保护。 |
| ①线路单回段增加1.336km,双回段减少2×1.132km,共计增加0.204km,增加长度为原路径的0.65%,不构成重大变动。 ②输电线路同塔双回架设改为两条单回线路架设累计长度2×1.132km,占原路径总长度的3.61%,不构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有效减缓或消除工程建设、运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有效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做好迹地恢复工作。 (三)认真落实各项电磁环境影响防范措施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环境影响因子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四)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减少公众对该项目安全防护及电磁辐射的疑虑,避免因相关工作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 实际建设情况:(一)据现场调查,永利110kV变电站选用了低噪声主变设备(声压级58.5dB(A)),已设置了主变防火墙,站内配电装置布局合理,对电气设备均安装了接地装置;导线截面积和导线结构选择合理。经现场调查及询问设计单位,本线路导线最低高度12m,满足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6.0m,民房等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最低高度7.0m要求,并在塔基附近设置了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设计已对工程选线和杆塔设置、施工工艺及布局已进行优化,施工期未出现超范围施工现象。 (二)项目在施工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规划了施工时序,施工过程中已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及噪声影响;少量施工废水已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收集处理,变电站运行期间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抽出用于站外农业施肥;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统一垃圾收集点。施工结束后已进行土地整治,临时占地为耕地的塔位已进行了复耕,变电站弃土已运至皇木镇小凉风岗六公里综合利用,线路余方于塔基下方摊平夯实。施工结束后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未产生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垃圾污染等环境问题,有效控制和降低了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根据本次监测布点,****电站站界及输电线路敏感目标的电场强度均满足不大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的要求,磁感应强度满足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永利110kV****电站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敏感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据现场调查,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过积极与公众沟通,已做好本项目宣传、解释工作。竣工环保验收阶段,建设单位与验收调查单位通过现场走访等方式向附近公众进行了电建环保知识的宣传。已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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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前期1、变电站 ①变电站选址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应尽量减少占用一般耕地。 2、输电线路 ①本项目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要求。 ②本项目线路设计中铁塔基础采用挖孔桩基础、掏挖基础,架空线路充分利用现场地形,土壤地质情况,减少施工开挖土石方量。 ③在线路路径选择上,尽最大可能避开大片林区,对于实在无法避开的片状林木和道边树,采取高跨方案设计,以减少对林木的砍伐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二)施工期1、变电站 ①变电站运输利用附近既有乡村道路,减少**运输道路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②变电站靠近乡村道路布置,减少**进站道路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③施工活动应尽量控制在征地范围内; ④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站区四周应砌挡土墙,以防水土流失; ⑤施工前对站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合理堆放,剥离的表土应做好养护,供绿化使用。 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进站道路进行硬化,对站内空地进行硬化,防止水土流失。 2、输电线路 ①塔基定位时尽量选择荒草地和植被稀疏地; ②需**施工人抬便道,人抬便道需避让郁闭度高的林地,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林木砍伐,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 ③铁塔施工临时占地应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尽量利用草地,使用前铺设彩条布或其他铺垫物,以减少土地平整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避免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⑤工程建设禁止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下河(溪流); ⑥根据地形特点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使用掏挖型基础,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量,降低水土流失影响; ⑦施工用房租用现有房屋设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 ⑧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汇水面的塔位要求塔位上方修浆砌块石排水沟,以利于排水。(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①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④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 ⑤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⑥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应尽量减少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需进入时,应禁止破坏植被、排放废水、乱扔垃圾等可能破坏保护区环境的行为。 | (一)前期1、变电站 ①经现场调查,****电站征地类型均为林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 2、输电线路 ①本项目路径选择已按照尽量避让房屋,减少房屋拆迁原则;**线路钻越已建500kV布坡一二线、500kV布坡三四线各2次,钻越220kV汉金一线、220kV汉音二线各3次,最低交叉跨越净空距离约8.7m,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相关要求。 ②根据本项目塔基基础竣工设计资料,**铁塔基础采用挖孔桩基础、掏挖基础,本项目架空线路铁塔基础均根据土壤地质情况,选用了原状土基础进行施工,利用起立柱调节地形高差,以减少基面土石方量,减少了塔基土石方开挖量。 ③经调查,本****林场(林区)长度约9km,无法避开,线路架设采取高跨方式,减少了对林木的破坏。(二)施工期1、变电站 ①经现场调查,变电站材料运输优先利用了附近既有皇乌路及既有村道,仅**进站道路46.5m,减少了因**道路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②经现场调查,变电站位置距既有村道直线距离约16m,减少了**道路工程量,减少了**进站道路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③经现场调查,****电站施工活动均集中在征地范围内,未超出征地红线; ④经现场调查,施工阶段根据分区施工****电站围墙及排水沟,站区四周根据实际情况修建了挡土墙,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 ⑤经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站址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合理堆放。 ⑥经现场调查,施工结束后,**进站道路及站界四周围墙外征地范围均已进行硬化,站内空地也进行硬化。 2、输电线路 ①经现场调查,塔基施工场地选择在了塔基附近植被稀疏地带,及时进行了组装,减少了堆放时间,减少了对植被的占压; ②经现场调查,施工期修建施工人抬便道,已尽量避让林木茂密区,尽可能减少了对林木的砍伐; ③经现场调查,塔基临时施工选址已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区,并在施工区域铺设了密目网以减少水土流失; ④经调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已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清理,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已清运至线路沿途附近统一垃圾回收点,未对植被发育造成不良影响现场调查时植被恢复情况良好; ⑤经调查,本项目不涉及涉水施工,未在水中立塔,对跨越的水体均采用一档跨越,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因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造成水体污染; ⑥经现场调查,由于项目区域地形原因,部分塔基位置坡度略大,施工过程中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使用人工掏挖型基础,减少了土石方开挖量; ⑦经现场调查,施工期施工单位沿线租用现有居民房屋,未**施工营地; ⑧经现场调查,施工过程中对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做了斜面处理,保持了坡面自然排水,对部分塔位下方修建了浆砌块石排水沟。(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①根据现场调查,在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已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现场植被恢复情况较好; ②根据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临时占地和塔基占地区域尽量保留了高大乔木的树根,减少了灌木植株的砍伐; ③在线路巡视时未发生火灾、未带入外来物种,巡视人员已仔细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项目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 ④经咨询运维单位,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未发生将污染物排入水体的现象; ⑤根据现场调查及咨询运维单位,在线路维护和检修过程中已按规定路线行驶,未随意踩踏草地、攀折植物枝条,巡视过程中未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 ⑥经咨询运维单位,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进行检修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检修人员自行带走,未发生破坏保护区环境的行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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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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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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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剥离的表层土应妥善保存和养护,用于后期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物种进行复绿、植被修复等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剥离的表层土已用于迹地恢复,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已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进行植被恢复或耕地复耕,现场植被恢复情况良好,临时施工场地已恢复现状,现场无施工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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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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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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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