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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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日期:2025-09-05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421号)和《2025年蜂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精神,2025年**县计划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9个,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征集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县内从事中蜂养殖的大户、**社、家庭农场。

二、征集条件

1、具有新(扩)建蜂场所需的场地,且场地权属无争议,能长期稳定运行;

2、中蜂养殖规模稳定在120群(4脾以上,蜂脾相称)以上,常年群势强、无疫病发生;

3、具备熟练的中蜂养殖技术;

4、能按《成熟蜂蜜》国家标准要求养殖生产,生产记录健全,蜂蜜波美度41度以上;

5、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和资金投入能力,能够配套项目实施所需的自筹资金;

6、愿意接受项目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项目执行和检查。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

四、报名地点

****。

联 系 人:闫雪琴

联系电话:0954-****478

五、报名手续

1、申请报告(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行复印件、企业征信报告(无注册主体的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及征信报告)、现蜂场原始照片;

3、**县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申报表。

六、补助标准

申报经营主体被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后,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及进度实施并提供相关资料。项目实施结束,****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查验收。

项目通过验收后,****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支付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

2025年9月5日


附件:**县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申报表

创建人


联系人电话


依托组织


蜂场地址


养殖规模


养殖年限


周边主要

蜜粉源植物


基本条件


本人承诺

我自愿申请参与**县2025年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并积极带动和服务周边群众发展中蜂养殖。同时,自愿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中蜂养殖试验示范和培训观摩等工作。承诺人:

所在村委会

意见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中蜂产业管理

部门审核意见

项目主管人员签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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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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