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沱河流域(向阳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安徽-宿州-灵璧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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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1/202508-00028
行政许可
综合政务,其他
****发改委****储备局)
2025-08-22
2025-08-22 17:10
灵发改审批〔2025〕87号
有效
暂无
****发改委关于**县沱河流域(**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委关于**县沱河流域(**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5-08-22 17:10

****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县沱河流域(**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县**镇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

四、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1)生态护坡工程:植物型护坡478000平方米,多孔结构护坡25600平方米。(2)次级汇水生态沟渠:种植沟渠植物83400平方米。(3)水生植物修复工程:水生植物种植面积114000平方米。(4)清淤疏浚工程:清理河道淤泥71840立方米。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6551.7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00.00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1551.70万元。

七、请你单位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8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