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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31/202508-00029 |
| 行政许可 |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改委****储备局) |
| 2025-08-22 |
| 2025-08-22 17:11 |
| 灵发改审批〔2025〕88号 |
| 有效 |
| 暂无 |
| ****发改委关于**县沱河流域(**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县沱河流域(**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县**镇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
四、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1)生态护坡工程:植物型护坡478000平方米,多孔结构护坡25600平方米。(2)次级汇水生态沟渠:种植沟渠植物83400平方米。(3)水生植物修复工程:水生植物种植面积114000平方米。(4)清淤疏浚工程:清理河道淤泥71840立方米。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6551.7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00.00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1551.70万元。
七、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