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沱河流域(向阳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安徽-宿州-灵璧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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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1/202508-00029
行政许可
综合政务,其他
****发改委****储备局)
2025-08-22
2025-08-22 17:11
灵发改审批〔2025〕88号
有效
暂无
****发改委关于**县沱河流域(**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委关于**县沱河流域(**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5-08-22 17:11

****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县沱河流域(**镇片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县**镇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

四、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1)生态护坡工程:植物型护坡478000平方米,多孔结构护坡25600平方米。(2)次级汇水生态沟渠:种植沟渠植物83400平方米。(3)水生植物修复工程:水生植物种植面积114000平方米。(4)清淤疏浚工程:清理河道淤泥71840立方米。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6551.7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00.00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1551.70万元。

七、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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