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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31/202508-00031 |
| 行政许可 |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改委****储备局) |
| 2025-08-22 |
| 2025-08-22 17:13 |
| 灵发改审批〔2025〕90号 |
| 有效 |
| 暂无 |
| ****发改委关于**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分局:
报来《关于批复**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改善**县水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境内。
四、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四格净化池1座(其中50t/d 8 座、30t/d 4 座、20t/d 1 座),单户四格池300座,建设生态拦截沟5100米,排污通道整治15500米。规范化建设内容;378个入河排污口标牌建设,8个排污口更新维护,**14套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设备;14台流量计;14个排污口视频监控;8个水位高点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形成一套新的科学精准、精细化管理体系,提高水环境管理水平。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579.5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742.61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836.93万元。
七、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