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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铝压铸汽车及通用汽油机零部件生产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铝压铸汽车及通用汽油机零部件生产项目(一阶段)
地点:****园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按环评及其批复核定的内容,在现有厂房的基础上,对机加设备进行改扩建,替换和新增机加设备约200台套,合理化改造现有工位;在铸造车间东南侧增加一条锆化生产线;将铸造工序的机边炉(熔化保温炉)改为集中熔化炉(熔化炉+保温炉)。本阶段除3台保温炉未建成、1台集中熔化炉型号发生变化外,其余内容均已建成。本阶段可年产汽车连杆330万件、通机连杆350万件、汽车端盖65万件、汽车缸盖3万件、汽车阀类8万件、汽车泵类2万件。项目总投资为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52 2308 3913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