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审批
广东-云浮-云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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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旧**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广****公司废旧**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已收悉。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公司废旧**综合利用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设计年回收利用废矿物油10万吨/年、回收废乳化液1万吨/年;回收利用废包装桶1万吨/年;处理废旧金属10万吨/年。项目规划用地56亩、建筑面积36341.26平方米。项目**废旧金属综合利用区、废矿物油再生处置区和废包装桶回收处置区等。主要设备为**剪断机、发动机拆解平台、天燃气蒸馏塔、脱水塔、加热炉、热脱附设备、低温蒸发器、油桶整形机等。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9002.10吨标准煤(当量值),11452.48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用电量不高于1523.96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不高于587.1万立方米。项目废旧金属单位综合利用能耗不高于10.99千克标准煤/吨;废矿物油单位再生处置能耗不高于75.3千克标准煤/吨;废乳化液单位再生处置能耗不高于6.02千克标准煤/吨;废包装桶单位处置能耗不高于31.26千克标准煤/吨。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 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工业园管委会、****改革局留存,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改革局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我局将适时对本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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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能源局,****环境局、****信息化局、 ******局、****建设局,****改革局、******工业园管委、**供电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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