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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制度,加强失信风险提示,引导和激发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监管局起草了《****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126.com,并注明建议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附件:****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