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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二)资信标评审 “4.信用评价”中“投标企业信用分>60分的,得5分;60分>投标企业信用分>55分,得4.5分;投标企业信用分<55分的,得4分”调整为“投标企业信用分≥60分的,得5分;60分>投标企业信用分≥55分,得4.5分;投标企业信用分<55分的,得4分”。该项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 址:**省**市**东路541号
联 系 人:李政
联系方式:0550-****2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4楼
联系人:夏露超、刘德坤、张帅
联系方式:0551-****0359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