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凯阳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治理设施技改项目

审批
河北-沧州-青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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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08

项目名称 ****治理设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经济开发区北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07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庆敏
联系人 王风文 联系电话 156****3555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9-0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全场合计10根排气筒:1.喷涂废气(手动喷涂)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P1)排放至大气,2.喷涂废气(自动喷涂)经旋风分离器加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P2)排放至大气,3.喷涂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加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P3)排放至大气,4.喷漆、喷涂固化、丝印工序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P4)排放至大气,5.打磨工序废气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P5)排放至大气,6.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P6)排放至大气,7.淋漆废气(外淋1)经气旋塔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P7)排放至大气,烤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P7排放,8.淋漆废气(外淋2)经气旋塔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P8)排放至大气,烤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P8排放,9.淋漆废气(内淋)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P9)排放至大气,10.抛丸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加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P10)排放至大气.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涂废气(手动喷涂)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喷涂废气(自动喷涂)采取旋风分离器加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喷涂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加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喷漆、喷涂固化、丝印工序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打磨工序废气采取滤芯除尘去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抛丸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淋漆废气(外淋1)采取气旋塔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烤漆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同外淋1共用)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淋漆废气(外淋2)采取气旋塔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烤漆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同外淋2共用)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淋漆废气(内淋)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抛丸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加滤芯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承诺:**** 王庆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庆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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