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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项目
土建施工 澄清公告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变更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投标保证金,原缴纳方式:银行汇款。
变更为:银行汇款或电子保函。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标书代写
第8项,投标保证金,合格条件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且符合本文件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项,投标保证金,增加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二、招标公告内容
原招标公告2.2条款,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244.25元,变更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638.10元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条款,本次项目投资****7244.25 元,变更为:本次项目投资 ****9638.10元。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7244.25元,变更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638.10元。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因施工图纸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澄清公告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因施工图纸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原图纸作废,以本次澄清公告中图纸为准。
五、除以上变更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投标截止日期不变,如投标单位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4小时之内提出,提出方式: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标书代写https://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