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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开征集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展区设计搭建服务单位和参会服务单位的通知》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组织专家评审,拟选择******公司为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展区设计搭建服务单位,******公司为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会服务单位。
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9月8日—9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处反映情况(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
地址:**市龙盛街15号****
电话:0351-****531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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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