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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现将《**县库尔玛乡红光村4组斗渠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库尔玛乡红光村4组斗渠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地点:**县库尔玛乡红光村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段小强 联系电话:199****9698 邮箱:****236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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